精選加強安全管理通知3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對象告知或轉達有關事項或文件,讓對象知道或執(zhí)行的公文。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加強安全管理通知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強安全管理通知 篇1
有關生產經營單位:
目前正值高溫和用電高峰時期,因夏季天氣炎熱多雨,大地和空氣濕潤,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降低;加之有些用電單位和個人安全用電意識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乏力,違法和違章用電現象時有發(fā)生,導致今年7月31日和8月2日分別在三封寺鎮(zhèn)金盆村和輔安村相繼發(fā)生兩起觸電死亡事故。為進一步做好夏季用電安全管理工作,遏制觸電事故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電力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夏季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場、部門單位及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要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夏季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督促有關人員認真落實和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居民生活用電的安全。各村場、部門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宣傳、采取張貼宣傳標語、散發(fā)宣傳傳單等多種宣傳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用電的宣傳和教育,增強電力用戶的安全意識。鎮(zhèn)成立夏季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地點設鎮(zhèn)供電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夏季安全用電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成立夏季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一把手掛帥親自抓,分管負責人牽頭為主抓,明確專人專職抓,防范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二、嚴格審核電工作業(yè)人員的操作資質,嚴禁無證上崗作業(yè)。根據《安全生產法》、《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和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統(tǒng)一制作的IC卡后方能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過期未審的一律視為無證作業(yè)。
三、全面開展用電安全大檢查。根據我鎮(zhèn)的實際情況,由鎮(zhèn)供電所組織專業(yè)人員,對全鎮(zhèn)的生活區(qū)、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用電大檢查,重點檢查的內容為:
1、檢查本單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是否建立健全。
2、檢查電工操作資質是否合法,是否持證上崗。
3、檢查各類電氣設施、設備及附屬裝置是否規(guī)范。重點是:配電箱做到裝置的容量與實際負載相匹配;設備用電做到一閘一機一險;接地、接零保護措施可靠等。
4、檢查臨時用電線路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程及規(guī)定,是否做到牢固、可靠、合理、整齊,“裝得安全、拆得徹底、修得及時、用得正確”。
5、檢查電工防護用具和工具是否配備并經定期檢測。
6、檢查電力線路是否私拉亂接,是否有違規(guī)使用“掛鉤線”和盜電行為。
7、檢查配電室門、窗、鎖、圍墻是否完好,屋面是否滲漏。
8、檢查高低壓線路樹枝、障礙是否清除,防范措施是否得力。
用電安全大檢查采取自查自糾和抽查督促的方式進行。8月4日至10日為自查階段,各單位對自查發(fā)現的問題進行整改。8月11日-25日為檢查督促階段,鎮(zhèn)安監(jiān)辦組織派出所、供電所等職能部門組成抽查督促組,在自查自糾情況基礎上對全鎮(zhèn)用電大戶的重點部門 、重點環(huán)節(jié)進行抽查,對抽查發(fā)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此次用電安全大檢查將列入年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范疇。
四、整頓用電秩序,規(guī)范用電行為。各單位和供電所要督促電力用戶安裝家用漏電保護器,需要裝表接電和臨時用電的用戶應向供電所申請,由供電所派電工安裝帶有漏電保護器的用電箱,確保用戶用電安全。對本區(qū)域內電視天線與高低電力線路小于3.0米,建筑物低壓電力線垂址距離小于2.5米的用戶,水平距離小于1.25米的用戶,要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新架電視廣播線、通信線不得互相搭掛,原已搭掛的要限期拆除,確有困難不能拆除的,要簽訂安全協(xié)議,各單位要組織人力砍除高、低壓線路下的樹障。鎮(zhèn)政府將組織派出所和供電所,對違章用電和偷盜電力能源的.行為開展專項檢查,并加大打擊處理力度,發(fā)現違章盜電行為,一律先沒收用電設備,再從重從嚴給予經濟處罰,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明確責任,嚴明紀律。各村場、部門單位、供電所和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深入開展用電安全大檢查,切實搞好夏季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對工作敷衍塞責、不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指令或隱患整改不到位而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將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湖南省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加強安全管理通知 篇2
各行政值周、保安、門衛(wèi)、宿管:
為進一步加強住校生夜間安全管理,特提出以下要求:
1、認真落實學校住校生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措施,明確責任,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細之又細,不留死角。
2、嚴格執(zhí)行學生請假制度,住校生下晚自習后如要回家,必須經班主任或晚間任課老師同意并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而且要求家長或監(jiān)護人接送。對無故不在寢室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其班主任,并與家長或其監(jiān)護人及時取得聯(lián)系。
3、行政值周領導晚間9:00-10:30必須不定期地在九年級巡查,保證加時學習學生的安全。
4、下晚自習后保安必須不定期地在校園內巡邏,巡邏重點是教學樓和宿舍周圍,發(fā)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向行政值周領導匯報。
5、門衛(wèi)在下晚自習后要嚴格把好大門,嚴禁學生購買無證攤販的食品,未經行政值周領導批準不得讓住校生隨意外出,更不得讓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5、寢室管理員要切實履行職責,按寢室管理要求和學校作息時間加強寢室管理,每晚11:00逐個清點寢室人數并做好記錄,發(fā)現有無故不在寢室的學生應及時向值周領導匯報。
6、宿舍管理員應嚴厲禁止住校生留客住宿、拼床、調床或到他班寢室住宿。
7、以上相關責任人員如在工作中因為瀆職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不僅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zz學校
20xx年*月*日
加強安全管理通知 篇3
20xx年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貴溪市濱江鎮(zhèn)紅塘村委會合盤石童村小組發(fā)生一起接送幼兒園學生的校車側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兒童當場死亡,8名兒童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嚴重后果。再次敲響了校車安全的警鐘,為吸取教訓確保中小學生、幼兒園交通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強化校、園車管理責任。要以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責任感、使命感,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制度,從機制體制上為學生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二、廣泛宣傳,強化意識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通過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課、設置交通安全宣傳展板、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車教育。通過教育活動使家長、校車經營單位、駕駛人和中小學生、幼兒園幼兒及時了解、遵守相關規(guī)定,自覺抵制乘坐超員、無牌、無證、無保險的接送學生車、報廢車、載貨車和拖拉機。
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應使用自購或承租其他單位的符合安全標準的并取得校車標牌的客車作為校車,嚴禁租用及使用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達到報廢標準、沒有取得校車標牌的客車用作校車。中小學、幼兒園在承租、使用校車時,要做到認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與校車駕駛人逐人見面,與校車駕駛人及租賃單位逐車逐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狀,嚴禁超載,發(fā)現超員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要堅決制止,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
四、全面排查,認真履責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配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認真排查,召開一次幼兒園園長、校車駕駛員會議,對校(園)校車的狀況、運行管理、年檢情況、保險情況和校車駕駛人管理等情況進行摸排,查找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車況破舊,到達報廢標準、安全隱患未消除,沒有取得年檢標志、保險未到位的車輛一律不得作為校車使用。各學校對校車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資格審查,重點檢查從業(yè)資格,駕駛技能和駕齡,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辭退。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制,明確校(園)長為校車管理第一責任人。各地各校(園)要強化管理,認真排查,及時整改,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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