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讀遲到的檢討書
老師,您好。
我對我第十四周早讀遲到了三次深感歉疚和遺憾。歉疚的是我又讓我們班榮譽受損,遺憾的是我又要再次為類似的事情遺憾。我知道一個人在錯誤面前,任何解釋的理由都是令聽者生惡的借口。所以我并不想對我早讀遲到的事做什么解釋,在這份檢討書里,我初衷純粹是為了懺悔。但是一份誠摯的懺悔不應該是洋洋灑灑的一大篇所謂感人肺腑的詞句薈萃,讓人讀后深受我得拳拳歉意所動,從而達到被諒解或同情的目的。在再次地反省和自我拷問中,我領(lǐng)悟了不少,感觸良多。在我看來,懺悔和被諒解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在檢討錯誤后覺悟了什么,又做了什么。第歐根尼·拉爾修(diogenes laertius)在大白天打著燈籠上街,人們不解便問他為何大白天也要點燈,他答:“喔,我正在找人啊。”我頗有同感。
經(jīng)過前段日子的反省,我悟到的第一點是,早讀遲到影響了班的考勤出勤率,而早讀作為學院考察一個班綜合測評的重點,早讀出勤率低了,班的綜合測評分數(shù)也就低了,這樣班想爭取什么榮譽獎項如“先進班集體”“先進團支部”之類的,就會受到影響。所以我遲到犯下的錯誤導致的最終結(jié)果就是,我們班的榮譽受到了嚴重的損害。對于這樣的結(jié)果,我深感愧疚,我對不起我們班,我不應該因為我個人的錯誤而讓班集體的'榮譽遭受那么大的損害,我在此再次表示我的歉疚和遺憾。我要對我的行為負責,對我的錯誤負責。我衷心地希望我可以做出一些彌補,但怎么樣去彌補,我還沒有確切的方案。努力學習,按照自己的計劃爭取過英語四六級?還是堅持每天不懈地去早讀,去完成考勤,像身邊大部分的同學那樣,勤奮得打瞌睡或吃早餐的時候還不忘讀英語?為了集體榮譽,似乎毫無疑問,我應該選擇后者,這樣起碼看起來對集體和個人來說都是有好處的,可以說是一個雙贏的方案。可是問題是我是一個貓頭鷹式的人,晚上精神飽滿,學習事半功倍,到了早上就提不起精神,即便前晚酣睡十個鐘頭。若選擇了后者,那么將意味著我必須采取一個讓自己學習效率變得事倍功半的方法來學習英語,怎么解決呢?也許我可以改變我的生物鐘吧,但冰凍三尺,豈止一日之寒,長久形成的生物鐘豈是輕易就能改變的,倒不如將用于這種內(nèi)部消耗的精力用來學習呢;也許我應該遷就一下,順便充實一下自己,學學打瞌睡也能讀英語的本領(lǐng),畢竟集體榮譽高于個人榮譽,何況只是每天犧牲幾個單詞而已。結(jié)論:我不得不選擇后者。
可是我不禁要問,早讀是我學習的目的嗎?不是,很可惜,早讀只是手段,只是一個讓我們學習好英語的手段,當然,這個手段牽涉到我們集體榮譽的問題。但我還要問,我們是多一些人采取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過英語四六級重要呢,還是把持好這個手段的執(zhí)行度重要?所謂條條大道通羅馬,為什么要用統(tǒng)一的方式去學習呢,大學不是應該是一個自由做學問的地方嗎?勤學沒錯,但套了太多的框框又如何去創(chuàng)新?且別說以過四六級為學習一門語言的目的是否正確。忘了是誰說的,好像是汪國真吧,執(zhí)著是對目標的堅持,而固執(zhí)則是對手段的盲目崇拜。如果我沒有算錯的話,每次早讀我還需要騰出十多分鐘的時間用來趕路。孰是孰非,不得而知。但規(guī)則是必須守的,人人如此,我又怎能例外?
我的第二個覺悟是,人不能太拘泥實際,要懂得變通,懂得在規(guī)則允許下謀求最大的方便。比如說我這次腳踝在打籃球時受傷,當時我就覺得我的腳踝廢了,這次絕對是我近兩年中傷得最嚴重的一次。那天在申請請假的時候我就應該做最壞的打算,多請幾天假,而不是因為自己無法確定傷情而實事求是的只請了一天。退一步說,如果一個腳傷修養(yǎng)一天就能走路了,那么也就說明那個傷根本就沒有傷到需要請假的程度。
以上就是我對這次犯錯反省所得的兩點覺悟和全部虔誠的懺悔,我不求自己能得到諒解,我在此再次對我的遲到表示真切的歉意!我以后會改正,仿李敖的話說:意志堅強的人只需一句話,說不再遲到,就不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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