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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目錄
在現(xiàn)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jié)構(gòu)。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目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目錄1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落實市、區(qū)《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有效的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學校財產(chǎn)和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和“學校安全無小事”的思想,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充分認識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緊迫感,把學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細、抓實、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與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gòu),落實責任制,做到“四落實”、“四到位”。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書記為副組長各中層領導組成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進行責任分工,定期研究和檢查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做到“四落實”、“四到位”,即:學校安全工作組織落實、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保證措施落實及安全責任落實;宣傳教育到位、檢查指導到位、防范意識到位及防范措施到位。
組長:校長
副組長:書記、副校長
組員:中層干部,學年組長。
2、與班主任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fā)生重大事故的班級,一律取消本年度評優(yōu)評先資格。發(fā)生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人責任。
(二)、制定安全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和預案,使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
根據(jù)上級文件精神,結(jié)合學校實際,學校制度了如下工作制度:學校安全保衛(wèi)制度;領導帶班制度;學校消防工作制度;出入學校登記制度;學校財會安全制度;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飲用水管理制度;校舍安全檢查制度;更夫崗位責任制度;司爐工崗位責任制;集會、集體活動安全預案;衛(wèi)生防疫工作預案;防火安全預案;交通安全教育方案等。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斷完善,使安全工作責任落實,運做有序。
(三)、加強安全教育宣傳工作,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宣傳網(wǎng)絡。
1、每學期開學前召開一次全校教職員工安全工作會議,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活動相結(jié)合,利用宣傳教育材料及課本中的安全知識,利用課堂、學校的宣傳場所和設備,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每個教師都是安全教育宣傳員,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
3、開展“一檢、三前、五個一”活動。每學期開學初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師生的財產(chǎn)和人身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在開學第一天及出行前、大型活動前、寒暑假前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在宣傳月要懸掛橫額或宣傳板;每周班級出一句安全警示語;每月出一期安全教育板報;班級的黑板報每期要有安全教育角或法制教育角;每學期班級出一期“安全教育知識小報”。
(四)、抓重點,重實效,通過“預防、檢查、維護、整改”等四項措施將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訂防火安全預案,防止火災的發(fā)生
(1)樓道及專用教室(理化生實驗室、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等)、鍋爐房安裝了滅火器,鍋爐房和收發(fā)室準備鍬、水筒等滅火工具。
(2)樓內(nèi)設了置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指示標記,一樓固定式防護欄改為活頁防護欄(既可以應對緊急事故,又可以防竊)。
(3)改造教學樓供電系統(tǒng),將原有的鋁線更換了銅芯護套線,將配電盤由木制更換成鐵制。
(4)學校還做出了禁止違章用火用電的規(guī)定,如出現(xiàn)違章事件,輕者批評教育,重者行政處分,造成后果者追究法律責任。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1)定期對校內(nèi)各種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進行了及時處理。
(2)財會室、微機室、多媒體教室等重點部門安裝報警器、防盜門和鐵護欄。
(3)學校建立“出入校人員登記制度”、“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制度”、“更夫崗位責任制度”、“學生請假制度”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把校門關口。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并說明原因方能入校,學生必須有班主任或德育處出具的假條、并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后方能出校。
(4)學校要求學生在教學樓內(nèi)要做到慢步輕聲、右側(cè)通行,嚴禁跑跳打鬧,學校德育處對此按照“達標班考核方案”進行嚴格考核。
3、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交通文明素質(zhì)
(1)開展“創(chuàng)建交通安全文明學校”活動。學校通過召開主題班團會、廣播板報宣傳、升旗儀式、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認真執(zhí)行“交通三項”教育制度,每次在出行前、大型活動前和寒暑假前都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在各項活動中都要委派專人負責學生的安全工作。
(3)每天帶班領導、值周生放學時在校門前開展交通協(xié)勤,幫助學生安全通過馬路。上學、放學時有次序進出校門,保證師生出入安全。
(4)加強學生通勤車的安全管理。冬季前謨的學生有乘通勤上、下學的,學校與學生家長和通勤車司機溝通,采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禁止超載營運,消除安全隱患。
(5)學生自行車一律存放到學校車庫,定期對全校師生的自行車車鎖及其它部件進行檢查,并督促學生及時維修。
4、加強學校衛(wèi)生防病、防疫工作,有效預防各類疾病的發(fā)生
(1)加強衛(wèi)生保健常識宣傳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非典”“禽流感”等傳染病及學生常見病防治的法律、法規(guī),做好預防和控制工作。
(2)學校經(jīng)常教育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將常見病、多發(fā)病控制在指標之內(nèi)。
(3)定期對學生進行身體檢查,建立身體健康卡,建卡率達了100%。
(4)要求學生做四勤:勤換衣服、勤洗澡、勤理發(fā)、勤剪指甲。每天要按時、按要求刷牙、漱口。
(5)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要求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作息時間。
(6)教育學生不購買無證商販的食品,不到不衛(wèi)生的飯店就餐,不飲用不衛(wèi)生的水。
(7)學校飲用水按“進校飲用水制度”嚴格管理。
(8)不斷提高眼保健操、間操的質(zhì)量,增強體質(zhì),預防近視。
5、加強法制教育,抓好校園的綜合治理工作,預防違法犯罪案件的發(fā)生
(1)、學校聘任了法制校長及法制輔導員,與解放派出所配合嚴抓校園周邊的治安,預防校園暴力和學生違法犯罪,保護師生的合法權(quán)益。
(2)、利用法制教育報告會,法制教育課,校園宣傳手段(小廣播、黑板報、宣傳欄、班級周報、電視等)開展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師生的法制觀念,依法治校。
(3)、不斷強化“后進生”的幫教轉(zhuǎn)化工作。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的幫教網(wǎng)絡,每名領導、黨員教師都有幫教對象,開展幫教工作,控制學生輟學,不讓學生流入社會,成為安全隱患。
(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月”活動,不斷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
每年的4月、10月為學校的“安全教育活動月”,以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主線,突出活動主題,大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氛圍,集中開展教育活動。
1、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圖片、宣傳標語,出黑板報、班級周報、校園廣播,召開主題班會、主題升旗等活動大力開展宣傳活動。
2、有效利用安全教育課,向?qū)W生傳授火災、爆發(fā)傳染病等緊急情況時學生的自救知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能力。
3、通過家長學校、致家長一封信,召開安全教育報告會等形式,與社會、家庭互相配合共同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對學生的交通工具(自行車、通勤車等)進行檢查,排除隱患。
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目錄2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jù)《國家中西部農(nóng)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jié)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校內(nèi)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建立門衛(wèi)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nèi)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fā)生。
第二條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nèi);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guī)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wèi)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第三條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嚴格遵守衛(wèi)生操作規(guī)范。嚴格執(zhí)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wèi)生安全。
第六條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對有特異體質(zhì)、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fā)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條建立校內(nèi)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jié),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wèi)生等綜合性或?qū)m棸踩珯z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shù)亟逃姓块T和政府。
第十條積極協(xié)調(diào)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nèi)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fā)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guī)范教育,強化其安全意識。
第十三條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學生離返校安全
第十四條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jù)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lián)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jié)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jù)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guī)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cè)藛T檔案。
第五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建立經(jīng)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jié)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安全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jié)合當?shù)匕踩鹿拾l(fā)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guī)車輛以及農(nóng)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qū)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fā)、頻發(fā)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八條建立健全應對突發(fā)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各校要根據(jù)20__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jié)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安全意識,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lián)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lián)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安全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nèi)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發(fā)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目錄3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jīng)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fā)現(xiàn)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fā)現(xiàn)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jīng)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yè)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jié)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qū)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jīng)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jīng)電業(yè)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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