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安全協(xié)議書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協(xié)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xié)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jù)。一般協(xié)議書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協(xié)議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協(xié)議書 篇1
本人自愿租用***位于****的鋪面2間及樓上房屋(詳見租房合同),用于經(jīng)營“沙縣小吃”餐館。
20xx年x月x日,在本人對房屋建造結構不是十分了解的情況下,向房東提出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要求在房屋原有墻面上開一道寬1.5米,高2米的門。
此改造若導致房屋開裂、垮塌以及一系列人身財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均由本人自愿承擔一切經(jīng)濟賠償及法律責任,房東***不承擔任何責任。
承諾人(簽章):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安全協(xié)議書 篇2
第一條 房屋信息
1.1房屋位置:
1.2房屋面積:
1.3和;金:
1.4其他費用:
1.5保證金(押金):
1.6使用期限:
第二條 房屋使用權
在使用期限內,未經(jīng)四川大學書面同意,承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協(xié)議項下房屋轉租、分,租或放棄占用房屋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不得授權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合作等任何形式在房屋內進行任何經(jīng)營或與經(jīng)營相關的活動,不得以分租,借用、共用等以外的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承諾人(同住家屬除外)—在房屋使用期內取得使用或占用該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不論承諾人對該等使用或占用是否有收取房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報酬。
第三條 裝修和結構性改造
承諾人承諾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并在預先提交方案的前提下裝修使用房屋,并在未取得四川大學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對所使用的房屋在結構—上作任何改造,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諾人承擔,如對使用房屋造成損害,四川大學有權要求承諾人在 日內將房屋恢復原狀,如不能如期恢復原狀的除必須恢復原狀外,校方還有權要求賠償。由此所產(chǎn)生的費用由承諾人承擔。
第四條 日常維護
承諾人承諾做好所使用房屋的日常維護工作定期檢查房屋的門窗、電線線路、天然氣管道、排水管道等設施,如果出現(xiàn)損壞保證房屋的各項設施處于良好、可用的狀態(tài),確保房屋居住安全。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諾人自行承擔。
第五條 承諾人的保證
在房屋使用期限內,承諾人保證按照房屋原有用途使用房屋,房屋移交后,由于承諾人的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屋內原有設備、設施損壞的,承諾人應當恢復原狀,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諾人承擔。 在房屋使用過程中,承諾人保證:
(1)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燃氣具、熱水器,使用時注意保持室內通風;
(2)房屋的居住間內不可設置灶間(廚房);
(3)不封閉、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
(4)配電線路穿管保護,電氣設備安裝在不燃體上:
(5)不在房屋內使用易燃材料用作間墻和搭建,磚木結構的老式房屋按要求配置滅火器。
(6)不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
(7)室內不存放易燃及危險物品;
(8)外出或突然停電時,及時切斷電源;
(9)不亂接亂拉電線,電路熔斷器不用銅;
(10)不利用電器或灶火塘取暖、烘烤衣物;
(1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電器設備;
(12)火柴、打火機等引火、點火器具放到未成年人拿不到的地方;
第六條 監(jiān)督、檢查
義務的情況,承諾人應當予以配合。監(jiān)督、檢查中,校方若發(fā)現(xiàn)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任何承諾人有違反本承諾書之情形,經(jīng)校方指出,承諾人須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履行承諾書確定的義務。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承諾所述之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風災、暴雨、旱災、雷電、火災(非因承諾人或者校方原因導致)、戰(zhàn)爭、嚴重的動亂等自然災害與社會事件,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之調整。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一方應在事件發(fā)生后立即用傳真或其他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承諾當事人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承諾相關義務的,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校方不能將本承諾所述房屋繼續(xù)提供給承諾人使用的,遭受不可抗力并履行前述通知義務的一方或者雙方可免除責任。
第八條 承諾人在占用使用房屋時,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損失和損害的,四川大學不承擔任何責任:
(1)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2)任何蟲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3)非四川大學校方或校方人員過錯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4)其他相鄰房屋使用人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5)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或因外界的原因,其水、電、謀氣、天然氣等供應的合理中斷;
(6)房屋正常的維修、故障搶修而引起的部分水、電、煤氣、天然氣、空調供應的合理中斷;
(7)由于承諾人的疏忽或過錯導致的天然氣、煤氣泄漏中毒、火災等造成的承諾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chǎn)損害;
(8)其他非校方原因造成的`承諾人以及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chǎn)損害;
第九條 為了持續(xù)維護房屋使用、居住安全,承諾人承諾遵照執(zhí)行《四川大學公有住房理辦法(暫行)》和學校其他房屋日常維護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
第十條 在房屋使用期限內,承諾人違反本承諾書所述條款的,四川大學保衛(wèi)(部)處有權會同學校有關部門無條件收回本承諾書所述房屋;如承諾人的行為造成四川大學損失和損害的,四川大學保衛(wèi)(部)處有權就損失和損害追究承諾人的責任,要求損害賠償。
第十一條 房屋使用期限屆滿而未被允許續(xù)期,承諾人須在屆滿日起 日內騰空所使用的房屋,并將房屋交還給四川大學,并辦理完畢相關檢驗交接手續(xù)。如逾期未騰空并交還房屋的,則視為承諾人放棄對房屋內物品的所有權,四川大學保衛(wèi)(部)處有權自行處理屋內物品并騰空房屋。
第十二條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人與四川大學保衛(wèi)(部)處各持一份。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承諾人信息: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同住家屬一信息:
姓名: 性別: 與承諾人關系: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同住家屬二信息: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性別: 與承諾人關系: 聯(lián)系電話:
安全協(xié)議書 篇3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qū)域配置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jīng)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fā)現(xiàn)有違章違規(guī)現(xiàn)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yè)整頓。因此而產(chǎn)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 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qū)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附件:出租區(qū)域消防器材清單)。
3、 乙方在未經(jīng)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斗、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 乙方嚴禁在承租區(qū)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 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 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jīng)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審核,經(jīng)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內并落實防范措施后,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三、 違約責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guī)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jīng)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guī)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guī),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jīng)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責任區(qū):泰達時代中心5號樓2-3層區(qū)域、附樓二樓至三樓通道。
五、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六、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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