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關于南京大屠殺的手抄報資料
南京大屠殺資料簡介
1937年12月13日,日軍進占南京城,在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6師團師團長谷壽夫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揮下,對手無寸鐵的南京民眾進行了長達6周慘絕人寰的大規(guī)模屠殺。
日軍占領上海后,直逼南京。國民黨軍隊在南京外圍與日軍多次進行激戰(zhàn),但未能阻擋日軍的多路攻擊。1937年12月13日,南京在一片混亂中被日軍占領。日軍在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松井石根指揮下,在南京地區(qū)燒殺淫掠無所不為。
12月15日,日軍將中國軍警人員2000余名,解赴漢中門外,用機槍掃射,焚尸滅跡。同日夜,又有市民和士兵9000余人,被日軍押往海軍魚雷營,除9人逃出外,其余全部被殺害。
16日傍晚,中國士兵和難民5000余人,被日軍押往中山碼頭江邊,先用機槍射死,拋尸江中,只有數(shù)人幸免。
17日,日軍將從各處搜捕來的軍民和南京電廠工人3000余人,在煤岸港至上元門江邊用機槍射斃,一部分用木柴燒死。
日本軍隊侵入南京城18日,日軍將從南京逃出被拘囚于幕府山下的難民和被俘軍人5.7萬余人,以鉛絲捆綁,驅至下關草鞋峽,先用機槍掃射,復用刺刀亂戳,最后澆以煤油,縱火焚燒,殘余骸骨投入長江。令人發(fā)指者,是日軍少尉向井和野田在紫金山下進行“殺人比賽”。他們分別殺了106和105名中國人后,“比賽又在進行”。
在日軍進入南京后的一個月中,全城發(fā)生2萬起強奸、輪奸事件,無論少女或老婦,都難以幸免。許多婦女在被強奸之后又遭槍殺、毀尸,慘不忍睹。與此同時,日軍遇屋即燒,從中華門到內橋,從太平路到新街口以及夫子廟一帶繁華區(qū)域,大火連天,幾天不息。全市約有三分之一的建筑物和財產(chǎn)化為灰燼。無數(shù)住宅、商店、機關、倉庫被搶劫一空。“劫后的南京,滿目荒涼”。
后來發(fā)表的《遠東國際法庭判決書》中寫道:“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縱的野蠻人似的來污辱這個城市”,他們“單獨的或者二、三人為一小集團在全市游蕩,實行殺人、強奸、搶劫、放火”,終至在大街小巷都橫陳被害者的尸體。“江邊流水盡為之赤,城內外所有河渠、溝壑無不填滿尸體”。
據(jù)1946年2月中國南京軍事法庭查證:日軍集體大屠殺28案,19萬人,零散屠殺858案,15萬人。日軍在南京進行了長達6個星期的大屠殺,中國軍民被槍殺和活埋者達30多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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