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律師實習日記3篇
一天將要結(jié)束了,一定有不少感想,是時候認真地寫好日記了。日記寫什么內(nèi)容才新穎、豐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律師實習日記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律師實習日記 篇1
本月,老師要求我對之前審結(jié)的案件的卷宗進行整理歸檔。同時我說,不要以為卷宗檔是小事,整理卷宗的過程就是案件再一次梳理的過程,能夠在案件辦理終結(jié)后,站在全局角度審視整個案件辦理過程,總結(jié)其中的經(jīng)驗和存在的不足,才能不斷提升辦理案件的能力。向我簡要地說明了整理卷宗的程序及方法,并嚴肅地告知我:卷宗裝訂次序的排列與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因此在整理卷宗的過程中務必認真和細心。對于老師的叮嚀,我認真記錄并做好備忘。隨后,我開始了卷宗整理及裝訂工作,對于中間模棱兩可、不知材料如何安放的時候,就自己查找信息,然后將初步整理的`卷宗交由老師審閱。
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審批單,然后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和授權(quán)委托書,取得正式授權(quán);然后是根據(jù)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證據(jù)材料,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后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jié)案,則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
因此,我利用整理卷宗的機會,對案件進行研習,從而認識到各項證據(jù)在整個案件中的作用,結(jié)合所學知識,分清哪些是直接證據(jù)、間接證據(jù)、原始證據(jù)、傳來證據(jù)等。弄明白每項證據(jù)能證明什么事實,證據(jù)間的聯(lián)系又是怎樣的。然后,根據(jù)這些證據(jù),推演以下自己是法官的話將會以什么角度和側(cè)重點去審理這些證據(jù),具體適用什么法律公正判決。最后,結(jié)合判決書,找出自己的知識漏洞,學習法院判決的依據(jù),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分析能力。
通過這段時間的努力和鉆研,我學到了基本的辦案流程及細節(jié),更加明白了想作為合格的法律人,真的是需要不斷學習、不斷提高的,只要不斷學習每天都會有所收獲。
律師實習日記 篇2
1、在人際交往方面
剛進律師事務所的時候,一張張陌生的臉孔著實讓我有些恐慌和緊張。平時在校園里同學之間,由于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但我知道,在社會里,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后,我始終保持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小律師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主動打掃會衛(wèi)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沒過幾天,他們就逐漸接受了我。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上的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指導我的師傅陳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咨詢、會見委托人、會見當事人、調(diào)解、庭審等等。這次實習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對溝通能力的培養(yǎng)。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xiàn)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我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guī)煛,要向他們學習更多的.知識和做人的道理。
2、在工作上
我的實際工作主要是整理文書。陳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后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nèi)容雖多,但是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實作為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并不多。來事務所咨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單純地呆在律師事務所里,能學到的東西是相當有限的。幸好陳律師經(jīng)常帶著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監(jiān)獄會見當事人,去調(diào)查取證,去做法律咨詢等等,讓我從中受益匪淺。
律師實習日記 篇3
今天劉主任交給了我一段錄音材料,是一起民間借貸,我方當事人因為借據(jù)約定與事實借款情況不符,為了還原案件的事實情況,我方當事人在與對方聊天的過程中將聊天記錄通過錄音的方式記錄了下來。
本來以為只有二十分鐘的音頻,很容易就能翻譯完。但是,翻譯了一個小時后,才發(fā)現(xiàn)這是一個工程量十分巨大的工程。劉主任告訴我,在翻譯錄音材料時,要還原錄音的原話,不能為了方便自己翻譯就隨意篡改一些字眼。如果是用方言的,也是要把方言轉(zhuǎn)化為普通話文字翻譯,在涉及案件的部分,一定要翻譯準確清楚,多聽幾遍,以免遺漏或者曲解當事人本身的.意思表示。
一整天翻譯下來,只翻譯了十五分鐘的音頻內(nèi)容,看來將錄音材料轉(zhuǎn)化為文字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今天的心得是:錄音材料作為案件的重要證據(jù)形式,往往會通過翻譯成文字方式遞交給法庭,減輕法官聽錄音的負擔和不方便。因此這項事務也是要認真細致地去做,做到一絲不茍。
那么什么樣的錄音證據(jù)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首先,大部分當事人提供的錄音是一方在另外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錄的,對于這種證據(jù)的限制主要有二:
一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quán)益,亦不能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
二是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如采取暴力、脅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jù)。
如果沒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可以作為證據(jù)使用。
其次,在訴訟實踐中,如果要使用錄音證據(jù),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應該提供原始載體,即錄音未經(jīng)過處理,具有連續(xù)性、真實性。
二是錄音資料中記載的內(nèi)容應當盡量清晰、準確,雙方就所談論的問題及表態(tài)均有明示。
三是除錄音證據(jù)外,還應充分提供其他證據(jù)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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