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棄暗戀了10年的女孩
十年前今天,我13歲,你也是。當我還是那個傻傻的踏進初一班級門口的小男生的時候,我在走廊的盡頭看見了一絲紅色,一個穿著粉紅碎花馬甲的女孩鑲入了我的眼中,久久難忘……
第二年,我還是那個只敢躲在角落里遠遠的眺望著你的那個戴眼鏡的懦弱小男孩,那時就連與你在走廊中擦肩而過我都會害羞的低下頭,也注定以后都會被你打敗……
第三年,我們上初三了,這一年好象故事好象特別多,我們先被分在了同一班,終于有機會不用漲紅了臉去看你,也有機會俯在課桌上假裝開小差而去窺看你那張笑臉。也喜歡上逗你玩,讓你生氣。我忘不了那次送你回家,也是第一次送女生回家時,那種心如擂鼓的感覺。那個時候大街小巷好象都在播放一個來自臺灣讓人有一種近似催眠的魔力的磁性聲音的歌手——小齊,我也是從那個時候起聽他的歌,因為聽他的歌會讓我想起你——一個讓我想到就會醉的女孩。
我進高中了,你也是。我依然是很孤獨,而你不是。第一次鼓起勇氣寫一封連自己都不那么懂的信給你,沒想到你居然回信,我血液中某種分子沸騰了起來。然而冷靜下來想想自己,再想想你……感覺自己陷入了一個個飄渺的白日夢中,于是我再一次的選擇讓自己沉下去。但是還是喜歡放學后跟在你后面慢慢的走完那條很短很短的`路。
高二,我變的更孤單了,把以前的任賢齊專輯拿出來聽。最喜歡里面的一首歌:《我是一只魚》。仿佛就為我而寫的:“需要你,我是一只魚,水里的空氣,是你小心眼和壞脾氣。沒有你,像離開水的魚,快要活不下去,不能在一起游來游去……”人們都會喜歡那些美麗的東西,或許我是對的,對于你,我只能像4年前一樣,遠遠地欣賞。
“怎么這么不堅強,都說了不是你,你還這樣。”我成年啦,我18歲了。陪在你身邊的男生依然不是我,我還是是那個希望你永遠不會受到傷害,看見你會滿臉通紅的把頭埋下的那個男孩。今天,坐在冷冰冰的屏幕前機械的敲擊一串文字時,我忘不了那一幕,像是今天坐在電影院里麻木的看劉青云的《忘不了》。愛情花開,永遠只能在夢里……
高三,因為玩了一年的《傳奇》。為了升學,家里讓我學美術,你也學了,在美術考試的前一天,我看到在你旁邊的男孩又換成我的一個朋友,我的心還是痛。有些痛,痛過以后卻有一份心安。
我上大學了,你去的是美麗的江南。報考前我問了你報的學校,想去,但分數不夠。于是,我來到了一個蘇北小城,我仍然從朋友打聽你的消息,也偶爾試著打電話給你,知道你過得很好,看過你傳來的照片。但是卻沒想到你這么快就關上了心門,于是我還依然像以前一樣微笑的觀望著,同時也深深的在心里祝福著。
九年過去了。多么美好的數字。這一年,有一個最優(yōu)秀也是我覺得最美麗女孩成為了我的女朋友,感謝上帝讓我遇到了我這輩子里除了親人之外的最重要的人,當然,不是她。有人說過:“也許上天故意讓我們在遇到生命中的愛情之前,遇到幾個有緣無份的人,這樣我們才能學會去珍惜這份遲來的禮物。隨著一切沖動,激情,浪漫的消失,你對那個人的關心及牽掛仍然絲毫未減。那便是愛了……”
十年,讓我想起陳奕迅的那首經典的《十年》。本該有很多話要說的,但今天我選擇了沉默。我選擇敲下這些文字,也選擇了另一種方式來告訴她、感謝她,可能她看不見,永遠也看不到。我也不想讓她看到。我選擇了一種表達我的情緒的方式,聽許巍的《時光》——“你是記憶中最美的春天,是我難以再回去的昨天……”
后記:生命中最悲哀的事莫過于放棄追逐你所愛的人,看著他(她)遠離。今天,我要送給大家一句話:“做你想要做的事,去你想要去的地方,成為你想要成為的人,因為你只有一次生命來滿足你的要求!”
一樓: 高中暗戀2年的人最終到了大四才成了我的女朋友,卻只有短短15天的時間就又分開。但是回頭想想,15天已經是很大的恩賜了,最初的懵懂、甜蜜和傷痕終究會被時間過濾的只剩美好的回憶。希望10年之后,我們還可以問候,盡管已經沒了擁抱的理由。
二樓: 把最真誠的留在心里吧 得到了反而就沒想象中那么美好了
三樓: 我就忍不住想起了一個帖子, 說是男人會把初戀當作一輩子的愛永遠放在心底, 即使得不到,也會把對方視為心中最完美的女神,那是后來無論哪個女人都無法代替的位置。那樣的話,我男朋友最愛的人也不是我了……
四樓: 我和他認識也快10年了。我到現在還是忘不了他,但他已經有女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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