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論文提綱范文
關于法律問題的學問,在中國先秦時期被稱為“刑名法術之學”,或者“刑名之學”。據(jù)考證,雖然“律學”一詞的正式出現(xiàn),是在魏明帝時國家設立“律博士”以后,但是,自漢代開始就有了“律學”這門學問,主要是對現(xiàn)行律例進行注釋。
法學論文提綱范文一:
[摘要] 我國刑事訴訟中超期羈押現(xiàn)象長期以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已經(jīng)出臺了的有關糾防超期羈押的制度也未得到真正落實.為此,本文在闡述了超期羈押的概念,危害性及其長期存在的原因的基礎上,著重提出了一些解決超期羈押的對策:轉(zhuǎn)變執(zhí)法觀念,提高執(zhí)法人員素質(zhì);填補現(xiàn)行法律漏洞,完善羈押立法規(guī)定;完善對超期羈押的監(jiān)督機制和救濟程序;建立羈押的替代措施
[關鍵詞] 超期羈押 概念 危害性 原因 對策
前 言
一、法學畢業(yè)論文提綱:超期羈押的界定
二、法學畢業(yè)論文提綱:超期羈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羈押嚴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權 (二)超期羈押嚴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實現(xiàn) (三)超期羈押妨礙了刑事訴訟的效率,增加訴訟成本 (四)超期羈押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
三、法學畢業(yè)論文提綱:超期羈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仍較為嚴重 (二)過于強調(diào)懲罰犯罪刑事訴訟目的而忽視了人權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著一些明顯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監(jiān)督,救濟機制 (五)落后的偵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約
四、法學畢業(yè)論文提綱:解決超期羈押的對策
(一)轉(zhuǎn)變執(zhí)法觀念,提高執(zhí)法人員素質(zhì)
1、轉(zhuǎn)變"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
2、轉(zhuǎn)變"重懲罰,輕人權"的觀念
(二)填補現(xiàn)行法律漏洞,完善羈押立法規(guī)定
1、完善《刑事訴訟法》關于審前羈押的規(guī)定
2、完善《國家賠償法》中關于超期羈押發(fā)生后的國家賠償?shù)囊?guī)定
(三)完善對超期羈押的監(jiān)督機制和救濟程序
1、完善檢察機關監(jiān)督機制
2、建立超期羈押的救濟程序
3、建立羈押的替代措施
法學論文提綱范文二:
目 錄
序 言 1
一、香港基本法解釋權的立法 2
(一)“一國兩制”構想的落實 3
(二)基本法解釋權存在的法理依據(jù) 4
1.法律需要解釋 4
2.立法原意 4
3.法律解釋權 6
4.基本法解釋權的配置 7
(三)基本法制定程序中的瑕疵 8
(四)基本法解釋權立法的重要影響因素 10
二、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的解讀和適用 11
(一)基本法性質(zhì)的認定 11
(二)基本法解釋權的歸屬 14
(三)基本法解釋權行使的原則 15
1.堅持一國兩制原則 16
2.維護香港高度自治原則 16
3.法治原則 17
4.高度信任原則-->17
(四)基本法解釋權配置的特征 18
1.解釋權行使主體復合 18
2.立法性與司法性并存 18
3.常委會完全解釋權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院有限解釋權 18
(五)基本法解釋權行使的程序 18
(六)基本法解釋權行使的效力 19
三、香港基本法解釋權與香港高度自治權的關系 21
(一)香港高度自治權的內(nèi)涵 21
(二)香港基本法解釋權與香港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關系 22
1.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院基本法解釋權與其司法權和終審權的關系 22
2.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基本法解釋權與香港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關系 23
(三)香港基本法解釋權與香港的'立法權的關系 23
1.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院的基本法解釋權與香港立法會的立法權的關系 23
2.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基本法解釋權與香港立法會的立法權的關系 24
(四)香港基本法解釋權與香港的行政權的關系 25
1.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院基本法解釋權與香港的行政權的關系 25
2.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基本法解釋權與香港的行政權的關系 25
四、香港基本法解釋權制度的完善 25
(一)完善基本法解釋權制度運行的配套立法 26
(二)關于香港基本法解釋權配置和行使主要所涉及到的機關的建議 27
結 語 29
參考文獻 30
后 記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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