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對患病職工有哪些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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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英語老師劉伶利,患癌癥被學校開除,法院判決未履行,幾日前去世”的事件引發(fā)廣泛關注。8月19日,蘭州交通大學校方回應西部商報,目前校方正在聯(lián)系家屬,協(xié)商解決此事。
網爆:大學女老師患癌被開除
網爆事件的主人公是30歲剛過的蘭州女子劉伶利,2012年碩士畢業(yè)后,她成了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的一位老師,當查出身患卵巢癌的消息后,卻又遭遇了一個又一個讓她覺得比癌癥更難受的坎。
劉伶利的家屬告訴記者,因為要到北京治療,劉伶利向她所供職的學校請了一學期的假。最初,學校還不知道她的具體病情。2015年1月13日,劉伶利的媽媽去學院說明了具體病情。然而5天后的1月19日,學院印發(fā)了將她開除的文件,原因是“2014年12月1日起曠工至今”。記者采訪了解到,劉伶利的爸爸也患有癌癥,而為了給劉伶利治病,花掉了40多萬元,而這些錢大多來自親戚朋友。同時,身體稍微好了一些后,劉伶利還曾嘗試去擺地攤賣衣服。劉伶利在自己的'微博上寫到,“城管來了。每次城管喊著‘收收收’的時候,我的心就痛得要死,曾經那個站在三尺講臺的我,現在還要和那些人斗智斗勇的我,內心的落差實在無法接受!”
講述:判決結果直至去世學校仍未履行
因為無法接受被學校開除,2015年5月,劉伶利向學校所在地的榆中縣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2015年10月20日,榆中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關于開除劉伶利等同志的決定》無效,雙方恢復勞動關系。”后博文學院不服一審判決,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蘭州中院二審判決維持了原判。盡管贏得判決,但是由于學校還沒有開學,尚未協(xié)商解決。而就在8月14日,劉伶利去世,社保和醫(yī)保從2015年3月起至今還沒有恢復,學校并沒有主動執(zhí)行法院的判決。
校方:聯(lián)系家屬協(xié)商滿足家屬訴求
8月19日,西部商報記者聯(lián)系到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院長陳玲,采訪中她告訴記者,目前學校和代理律師正在聯(lián)系家屬。“學校確實和劉伶利之間進行了法律訴訟,二審最終判決結果在今年6月下旬出來,由于她一直生病住院,加上學校放假,后來我們溝通了下半年開學處理這件事。最近得知她去世的消息,其實最近我們一直在關注這件事情,也在委托律師聯(lián)系她的家人。”陳玲稱,“目前,我們會和她的家人聯(lián)系,并且邀請他們到學校協(xié)商解決此事,我們會聽取他們家人的意見,只要能夠滿足,我們都會盡力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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