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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實習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據了解,陶闖曾找到勞動部門要求做工傷鑒定,但工作人員告訴他,在校學生的身份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勞動者,雙方不用簽勞動合同,不是正式勞動關系,不能算工傷。
“假設可以做工傷鑒定的話,至少可以評為10級傷殘。”福州市勞動系統(tǒng)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這方面的確存在著法律空缺。
《法制日報》記者從學校與企業(yè)簽訂的實習協議書上看到,對于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傷的問題被放在第一段,雙方約定:若學生違反管理規(guī)定造成工傷或意外,由學校協助學生按保險傷害條款處理;若因工廠原因造成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由工廠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雙方都有責任,工人操作失誤肯定要負責,陶闖穿拖鞋上班也有問題。”福建生物工程技術學院的邱部長認為。
而在陶闖看來,工廠對自己的工人沒有培訓到位是主要原因,應該負主要責任。
據介紹,按照協議操作,陶闖首先可以獲得保險賠償。但據校方反映,保險賠償金額較小,只占醫(yī)藥費的一小部分;其次,工廠原因造成傷害的,“由工廠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當記者問邱部長在這次事件中能應用到哪些“相關規(guī)定”時,邱部長表示“沒有”。這即意味著,這一協議未能起到真正維護學生利益的作用。
“就全國來說,發(fā)生這種事情的并不僅僅是我們學校。”福建生物工程技術學院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正在對頂崗實習制度進行完善。
實習不簽勞動合同發(fā)生工傷賠償嗎
2005年,國務院下發(fā)《關于大力發(fā)展職業(yè)教育的決定》,確定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yǎng)模式是中國職業(yè)教育的發(fā)展方向。2006年,教育部16號文件進一步明確要求:“高等職業(yè)院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yè)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建立“2+1”辦學模式(即兩年在校學理論,半年頂崗實習,半年畢業(yè)實習)。
有高職院校教師告訴記者,在這一硬性要求之下,所有高職院校學生都必然要經歷頂崗實習的階段,發(fā)生在全國各地的實習生受傷、無報酬、超工時等權益受損事件此起彼伏。而一旦發(fā)生類似事件,權責不清、身份難定等問題讓勞動部門無從插手,例如做工傷鑒定、進行勞動仲裁等,往往要拖入漫長的訴訟程序,學生權益無從保障。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這種一邊強制要求一邊又毫無保障的現狀應盡快得到改變,教育、勞動部門應針對高職生頂崗實習出臺相關法規(guī)。
拓展閱讀:
大學生實習有沒有工資
大學生實習該要工資嗎?近日在杭州某企業(yè)實習的浙江大學應屆畢業(yè)生張某,在實習了一個多月后沒有拿到一分錢工資,為解決吃飯和住宿問題,他向企業(yè)討要實習工資,為此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浙江省勞動保障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詢問時認為:《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yè)和選擇職業(yè)的權利,實習生也是;勞動者應該享有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等法律規(guī)定權利,他們應該有工資。
大學生:要工資是合理的
社會上像張某這樣實習討要工資的大學生還挺多。很多大學生都認為自己在實習期間付出了勞動,或多或少為公司創(chuàng)造了效益,工資不在于多少,但獲得工資卻是理所當然。
他們同時也表示,現在在實習崗位求大于供的現實面前,他們如果沒有實習工資,也只能忍氣吞聲。為了將來能留下來,他們一般不會前去討要,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崗位上好好表現。
企業(yè):用實習生存在風險
杭州某計算機公司每年都會招收實習生,其負責人認為,現在要找實習崗位的大學生很多,公司能為他們提供各種軟硬件條件已經不錯了,基本上不會給工資。他認為,現在很多實習生只具有理論知識,動手能力差,一定程度上來說不僅不能給公司創(chuàng)造利潤,還要占用公司有限的資源,因此公司使用實習生存在很大的風險。
相當一部分企業(yè)的心態(tài)和想法與該公司類似。
實習生不發(fā)工資怎么辦
最好事先簽協議
雖然有勞動部門人士認為實習生也是;勞動者;應該享有;取得勞動報酬;接受職業(yè)技能培訓;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權利。但記者還了解到,也有法律部門人士認為,實習就是實習,否則就是打工,兩者性質完全不同,只有打工才有工資一說。為避免糾紛,雙方就是否支付工資最好事先協議,這樣一來,到實習結束雙方也不會產生任何爭議。
部分管理比較規(guī)范的企業(yè),則有專門針對實習生的實習工資或者實習補貼。實習期間依靠這些補貼,學生的吃飯和住宿問題能夠解決。少部分單位還根據工作業(yè)績給實習生發(fā)放一定數額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