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山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解讀
山西工會認真分析了與女職工勞動保護相關的既有政策、制度、法規(guī)的現(xiàn)狀,找準了立法規(guī)范女職工勞動保護措施的最佳路徑,詳盡列出了相關立法依據(jù),十易其稿起草了《條例》(草案),多次與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進行溝通,最終將女職工勞動保護這一關系到婦女、家庭、兒童乃至整個社會的重大訴求進一步納入了法治軌道。
經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2015年7月30日,《山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獲準通過,并將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繼2014年《山西省工資集體協(xié)商條例》后,山西工會積極推動相關工作,通過法規(guī)形式從源頭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又一重大成果。
兩年兩個事關職工權益維護的地方性法規(guī)相繼出臺,是山西省委省政府關心愛護廣大職工的具體體現(xiàn),是省人大省政協(xié)體恤民意、建言獻策的具體作為,更凝聚了山西工會認真履職、源頭參與維護職工權益的擔當精神。
《條例》的出臺,是山西工會響應職工呼聲、順應職工需求,求真務實、注重實效工作作風的體現(xiàn)
實效是工作成敗的標準。
近年來,山西女職工勞動保護內部需求和外部環(huán)境都發(fā)生了重大變化,一是女職工勞動保護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二是女職工勞動保護需求發(fā)生變化,三是女職工勞動保護面臨一定困難,四是社會各界要求立法的呼聲越來越高。在這樣的形勢下,之前既有的一些規(guī)定已經有些滯后。
面對實際情況,山西工會先后組織針對性調研11次,并將調研報告提交給相關部門,及時傳遞了職工的呼聲,并積極協(xié)調有關部門想辦法、出思路、找路徑解決具體問題。工會的工作因此獲得了社會各界的支持,也引起了決策機構的關注。
《條例》的出臺,是山西工會遵循法治精神、強化法治理念,堅持依法治會、依法維權、依法服務職工的理性選擇
法治是社會文明的標志。
山西省總工會把握大勢,以繼承、完善、創(chuàng)新、提高為總體要求,以“調查研究年”、“依法維權年”、“組織建設年”、“素質提升年”、“總結提高年”等5個主題年為工作抓手,倡導和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著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不斷提升工會“治理”能力,創(chuàng)新了工作模式,進一步贏得了黨政支持和職工信賴。
在這樣的理念指導下,山西工會從一開始就把職工的訴求放到了法治的范疇內來思考來梳理。要更好地維護好職工合法權益,就應當通過最具約束力的手段來實現(xiàn),這樣的手段就是法治。山西工會認真分析了與女職工勞動保護相關的既有政策、制度、法規(guī)的現(xiàn)狀,找準了立法規(guī)范女職工勞動保護措施的最佳路徑,詳盡列出了相關立法依據(jù),十易其稿起草了《條例》(草案),多次與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進行溝通,最終將女職工勞動保護這一關系到婦女、家庭、兒童乃至整個社會的重大訴求進一步納入了法治軌道。
《條例》的出臺,是山西工會發(fā)揮積極能動性,打破因循守舊思維,創(chuàng)造性開展工作的有效嘗試
創(chuàng)新是人類進步的源泉。
一般性地方法規(guī)的立法,按照程序應當列入五年立法規(guī)劃后方可進入程序。如果按部就班,《條例》的出臺就要推到幾年以后,如此,相關措施就無法及時惠及女職工。
面對這一困難,山西工會認真分析了立法程序后,決定應用一定數(shù)量人大代表聯(lián)名提出議案也可啟動立法程序這一非常規(guī)路徑來實現(xiàn)盡早立法。2014年以來,山西工會通過多種形式不斷呼吁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反復強調這項工作的意義和作用,在工會的帶動下,2014年和2015年山西省兩會上,36名和16名人大代表聯(lián)名提出了建議立法的議案,工會界別的政協(xié)委員也連續(xù)兩年提出了相關提案,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田喜榮同志更是多次奔走呼吁,積極推動立法。在多方努力下,今年2月,十二屆省人大常委會批準《條例》進入2015年立法計劃。
作為立法的主要推動者,在諸多《條例》具體內容的確立上,山西工會也創(chuàng)造性地爭取到了“最大尺度”。
比如,“更年期”保護是《條例》的首創(chuàng)。《條例》的上位法,國務院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中并未提及。在臨床醫(yī)學上,“更年期”也沒有清晰的判定標準,但現(xiàn)實中卻是實實在在存在的問題,更年期綜合癥更是困擾婦女勞動的無可名狀卻又難以解決的實際障礙。經過無數(shù)次據(jù)理力爭,山西工會最終成功爭取到了這一特殊時期的勞動保護,獲準通過的《條例》第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經二級以上醫(yī)療機構確診為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經治療效果仍不顯著,本人提出不能適應原勞動崗位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其他適合的勞動崗位。”應當說,在立法上這是一種突破,在維護職工權益上這是一種創(chuàng)新。
法律的意義在于實施。為確保《條例》的有效實施,在山西工會的積極主張下,《條例》第二十五條賦予了工會監(jiān)督實施的職能,并將工會《勞動法律監(jiān)督意見書》和《勞動法律監(jiān)督建議書》制度接入了這個《條例》。這也是一種創(chuàng)新。
《條例》的出臺,是山西工會堅持服務職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宗旨,積極認真履行職責,自加壓力、勇于擔當?shù)捏w現(xiàn)
擔當是事業(yè)成功的保障。
從順應職工需求,到立法動議,到推動立法進程,到盡力爭取最大保護,再到成功立法,整個過程山西工會都積極參與積極推動,可以說,正是在工會的大力推動下,這個《條例》才能夠最終出臺,這是山西工會一貫以來的工作作風,也是山西工會敢于擔當、勇于擔當、能夠擔當精神的具體體現(xiàn)。
敢于擔當,是山西工會在職責面前不推諉不逃避,自覺迎接挑戰(zhàn)的工作態(tài)度;勇于擔當,是山西工會主動呵護職工權益,主動承擔“娘家人”職責的負責精神;能夠擔當,是山西工會從實際出發(fā)、循有效途徑、有前瞻創(chuàng)造性運作、最終講究實效的履職路徑。
【《山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解讀】相關文章: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解讀08-09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解讀08-10
《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全文08-09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正版08-09
2014年新勞動法產假規(guī)定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08-07
女職工勞動保護宣傳標語09-10
2014最新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09-10
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06-19
《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解讀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