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計算問題
【問題】:該公司應當如何支付梁某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
【案情介紹】:
梁某與公司老板關系不和,公司老板一直視其為眼中釘,但苦于沒有合法的理由將其辭退,2008年12月份,老板忍無可忍,決定不惜任何代價炒掉梁某。公司人事在計算梁某經濟補償金時發(fā)現(xiàn):梁某2006年1月份入職公司,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應發(fā)為8000元/月,實發(fā)為7500元/月,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000元/月。
【案例分析】:
雖然《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賠償金的支付年應當從勞動者入職之日計算,筆者認為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此處的.入職之日理解為 2008年1月1日之后入職更為妥當。據此公司計算梁某的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應當以 2008年1月1日作為分水嶺,分兩部分進行計算。
2008年1月1日前:
經濟補償金:8000元/月×2個月=16000元
2008年1月1日后:
賠償金:2000元/月×3倍×2倍×1個月=12000元以上合計人民幣16000元+12000元=28000元
【律師建議】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時候要支付賠償金的概念,《實施條例》明確企業(yè)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且支付賠償金的起始日期從員工入職之日起計算,但筆者認為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此處的入職之日理解為2008年1月1日之后入職更為妥當。
【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計算問題】相關文章:
裁員補償金和賠償金怎么計算10-27
經濟補償金怎么計算?06-14
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06-15
經濟補償金個稅的計算方法06-15
補償金如何計算06-14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是否包括加班工資06-03
年假補償金如何計算06-13
利息補償金如何計算06-13
失業(yè)補償金如何計算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