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司法考試的報考指南
我國實行司考資格與律師執(zhí)業(yè)相分離制度,通過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師資格,要想做律師,還須申請領取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根據《律師法》,申請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我國憲法;
。2)具有律師資格;
(3)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ㄒ唬o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ǘ┦苓^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ㄈ┍婚_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的。
初任法官采用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資格,并且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提出人選。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應當從法官或者其他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提出人選。
初任檢察官采用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資格,并且具備檢察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提出人選。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應當從檢察官或者其他具備檢察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提出人選。
1、什么是司法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yè)的資格考試。
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2、司法考試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國家司法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試將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舉行。
(一)報名時間
1.20XX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預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20日。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qū)的報名人員可在上述期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legalinfo.gov.cn)進行網上預報名。各地是否實行網上預報名,由省一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并公告。
2.20XX年國家司法考試現場報名時間為7月1日至20日。已網上預報名的人員須在上述期間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確認;不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qū)的報名人員應當在上述期間內,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
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工作、學習地報名。戶籍在放寬地區(qū)的'法律專業(yè)?飘厴I(yè)學歷人員,在非放寬地區(qū)或其他放寬地區(qū)報名、考試的,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申領《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根據本地區(qū)報名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內確定具體的現場報名時間,并向社會公布。
(二)考試時間
20XX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16日、17日。具體為:
試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3、司法考試的主要內容
國家司法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所應具備的法律專業(yè)知識和從事法律職業(yè)的能力。
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guī)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yè)道德。
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荚嚪譃樗姆菰嚲,每份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試題(含法律文書寫作)。
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yè)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4、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命題范圍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準。
為確保國家司法考試公平、公正,進一步增加國家司法考試的透明度, 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結束后,司法部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及參考答案。
5、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
。5)品行良好。
依據《司法部關于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司發(fā)電[2002]第2號),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qū)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西藏自治區(qū)所轄市、地區(qū)、縣、縣級市、市轄區(qū),可以將報名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yè)?茖W歷。
前述高等院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條的規(guī)定,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yè)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
補充: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
。3)曾被吊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的;
。4)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被處以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的;或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3.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yè)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6、香港、澳門居民報名參加20XX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
為方便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司法部同意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律政司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行政法務司的建議,自2005年起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設立考區(qū)、考場,舉行國家司法考試。
在香港和澳門設立考區(qū)、考場、舉行考試,主要是指:分別在香港、澳門接受香港、澳門居民的報名、收取考試費用,分別在香港、澳門選擇設立考場,組織考試等具體工作。有關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報名人員資格的審核、考試試卷的命制和評判、考試成績的發(fā)布和考試合格標準的確定等,仍按司法部的統一安排和要求進行。在香港和澳門設立考區(qū)、考場、舉行考試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可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律政司、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行政法務司安排香港、澳門的有關機構承辦。
根據修改后重新公布的司法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guī)定》和香港、澳門居民的具體情況,有關報名考試具體事項為:
。ㄒ唬﹫竺麠l件
1.身份條件。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20XX年國家司法考試。
為確認報名人員的上述身份,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分別向受理報名的機構提交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特別行政區(qū)護照。
。2)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及由特別行政區(qū)身份證明機關出具的“未申請放棄中國國籍”證明。
報名時,上述證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復印件由受理報名的機構留存。香港報名人員提交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須經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中國委托公證人名單可向中國委托公證人(香港)協會查詢;澳門報名人員提交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須經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公證部門或內地認可的公證人公證。
2.學歷條件。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名時,持內地高等院校學歷證書的,可以向受理報名的機構直接辦理報名手續(xù);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高等院;蛘咄鈬叩仍盒W歷證書的,須同時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明。已經完成學業(yè)但由于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認證。經學歷認證后可以向受理報名的機構申請報名,但報名時須按要求作出相關承諾。
為方便香港、澳門居民辦理學歷認證事宜,報名開始前,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將采用適當方式集中受理報名人員的學歷認證申請,具體安排請參見該中心網站。報名時,須提交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有效證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學歷認證證明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復印件交受理報名的機構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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