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試熱點
2017年司法考試熱點1:哪些情形下法官不承擔錯案責任?
1問:法官懲戒委員會如何組建?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法發(fā)〔2016〕24號),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一級設立。懲戒委員會由政治素質高、專業(yè)能力強、職業(yè)操守好的人員組成,包括來自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法學專家、律師代表以及法官、檢察官代表。法官、檢察官代表應不低于全體委員的50%,從轄區(qū)內不同層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選任。懲戒委員會主任由懲戒委員會全體委員從實踐經驗豐富、德高望重的資深法律界人士中推選,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對人選把關后產生。法官懲戒工作辦公室設在高級人民法院。
2問:如何追究院庭長的監(jiān)督管理責任?
答:負有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人員等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怠于行使或者不當行使審判監(jiān)督權和審判管理權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應當承擔監(jiān)督管理責任。追究其監(jiān)督管理責任的,依照干部管理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
3問:如何科學劃分審判人員的辦案責任?
答:按照“誰審理,誰裁判,誰負責”的思路,司法責任制改革意見區(qū)分不同情形,對審判人員的責任承擔方式作出了規(guī)定。
第一,關于獨任制審理的案件。由獨任法官對案件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關于合議制審理的案件。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合議庭成員對案件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共同承擔責任。進行違法審判責任追究時,根據合議庭成員是否存在違法審判行為、情節(jié)、合議庭成員發(fā)表意見的情況和過錯程度合理確定各自責任?紤]的因素包括:每個合議庭成員本身是否實施了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違法審判行為、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及過錯程度、合議庭成員發(fā)表意見的情況、合議庭各成員違法審判行為對錯誤裁判的關聯(lián)度和影響力,等等。
第三,關于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案件。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時,合議庭對其匯報的事實負責,審判委員會委員對其本人發(fā)表的意見及最終表決負責。案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構成違法審判責任追究情形時,根據審判委員會委員是否故意曲解法律發(fā)表意見的情況,合理確定委員責任。審判委員會改變合議庭意見導致裁判錯誤的,由持多數(shù)意見的委員共同承擔責任,合議庭不承擔責任。審判委員會維持合議庭意見導致裁判錯誤的,由合議庭和持多數(shù)意見的'委員共同承擔責任。合議庭匯報案件時,故意隱瞞主要證據或者重要情節(jié),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情況,導致審判委員會作出錯誤決定的,由合議庭成員承擔責任,審判委員會委員根據具體情況承擔部分責任或者不承擔責任。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導致審判委員會決定錯誤的,主持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關于審判輔助人員參與的責任承擔。審判輔助人員根據職責權限和分工承擔與其職責相對應的責任。法官負有審核把關職責的,法官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關于法官受領導干部干預導致裁判錯誤的。法官受領導干部干預導致裁判錯誤的,且法官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應當排除干預而沒有排除的,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
4問:哪些情形下法官不承擔錯案責任?
答:根據司法責任制改革意見,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案件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提起再審后被改判的,不得作為錯案進行責任追究: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司法解釋具體條文的理解和認識不一致,在專業(yè)認知范圍內能夠予以合理說明的;對案件基本事實的判斷存在爭議或者疑問,根據證據規(guī)則能夠予以合理說明的;當事人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權利主張的;因當事人過錯或者客觀原因致使案件事實認定發(fā)生變化的;因出現(xiàn)新證據而改變裁判的;法律修訂或者政策調整的;裁判所依據的其他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其他依法履行審判職責不應當承擔責任的情形。
2017年司法考試熱點2:如何穩(wěn)妥推進法官工資制度改革?
1問:為什么要強化法官職業(yè)保障?
答:推進法官員額制改革后,對法官的職業(yè)要求比其他公務員更加嚴格,主要體現(xiàn)在:一是入職門檻更高。初任法官必須經過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司法考試,具有相應法律工作經歷,并經過較長時間的任前培訓。二是肩負責任更重。根據中央統(tǒng)一要求,法官員額未來將嚴格控制在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9%以內,入額法官將經過嚴格遴選。進入員額后,法官對其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承擔責任,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三是職業(yè)倫理要求更嚴。受審判工作特殊性影響,法官要受到嚴格職業(yè)倫理的限制。比如,法官離任兩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終身不得在原任職法院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法官的配偶、子女在該法官任職法院轄區(qū)內從事律師職業(yè)的,應當實行任職回避。從世界主要國家的經驗來看,在實行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的同時,都相應提高了法官職業(yè)待遇水平,以促使法官立場更中立、心態(tài)更超脫、裁決更公正。建立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和配套的工資制度,就是針對影響法官隊伍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堅持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加大職業(yè)保障力度,拓寬法官職業(yè)發(fā)展空間,引導法官立足基層,在辦案崗位成長成才,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事業(yè)中安心專心工作。
2問:如何穩(wěn)妥推進法官工資制度改革?
答:為貫徹落實《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2016年7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fā)《法官、檢察官和審判輔助人員工資制度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第一,在實行法官員額制基礎上,建立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銜接、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工資水平按照高于當?shù)仄渌珓諉T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同時,統(tǒng)籌提高法院其他人員待遇水平。第二,改革法官工資制度,將員額內法官工資分為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三部分。基本工資從普通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變?yōu)槁殑盏燃壒べY一項,每個職務等級內設若干工資檔次,并以法官職務序列等級為基礎,實行全國統(tǒng)一的標準。第三,法官增資額一部分通過提高基本工資實現(xiàn),一部分通過發(fā)放績效考核獎金實現(xiàn)。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工資結構不變,增資額通過加發(fā)績效考核獎金實現(xiàn)?冃Э己霜劷鸬脑O置不與法官等級、行政職級掛鉤,主要依據工作量、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等因素確定。績效考核獎金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個部分;A性績效考核獎金按月隨工資平均發(fā)放,獎勵性績效考核獎金原則上按考核情況年終一次性發(fā)放。獎勵性部分占績效考核獎金總量的比例不低于60%。
3問: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官如何晉升為二級高級法官?
答:對個別長期在基層人民法院任職,工作特別優(yōu)秀,為審判事業(yè)作出突出貢獻的法官,可以特別選升為二級高級法官,但應當從嚴掌握。在試點期間,各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可結合實際,探索確定特別選升的條件、程序等,具體方案報省級黨委組織部審批前,應當聽取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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