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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司法考試民法記憶口訣
一、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
口訣:理應只為修復危房償還。對應法條
理:即禮,賠禮道歉
應:即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只:即止,停止侵害
為:即違,支付違約金
修:修理、重作、更換
危:消除危險
房:即防,排除妨礙
償:賠償損失
還:返還財產
附:法院還可采用的案件處理方式:叫(繳)劉(留)姐(誡)匯(悔)款
二、適用一年時效的情形
口訣:次品傷身,存物欠租。
次品:通品,商品質量不合格未聲明,別于缺陷產品致人損害(2年)
傷身: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
存物: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
欠租: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三、要約失效的情形
口訣:小便器具。對應法條
。杭翠N,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便:即變,受要約人對要約做出使之變更的
器:即期,承諾期限屆滿,受約人未承諾的
具:即拒,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四、適用締約過失的情形
口訣:他錯欺侮小秘 對應法條
他:其他違反誠信的過失行為
錯:即磋,惡意磋商,致合同不成立的行為
欺:定約欺詐的
侮:即無,因一方過失使合同無效的
。杭翠N,因一方過失使合同撤銷的
秘:泄露或不當使用對方商業(yè)秘密的
五、可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情形
口訣:他姨譽惡,他姨媽的名聲不好;對應法條
他:對方出現(xiàn)其他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姨:即移,對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譽:對方喪失商業(yè)信譽
惡:對方經營嚴重惡化
六、專屬于人身的債權情形
口訣:休勞侄守積蓄陪養(yǎng)老
表面意思:不要讓侄子守著點積蓄陪著養(yǎng)老 對應法條
休:退休金 勞:勞動報酬 侄:即置,安置費 守:即壽,人壽保險金 積:即繼,繼承關系產生的請求權
蓄:即恤,撫恤金 陪:即賠,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
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產生的請求權 老:養(yǎng)老金
四金,養(yǎng)老金、撫恤金、退休金、保險金。
一費,安置費、
三權,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撫養(yǎng)、扶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產生的請求權、繼承產生的請求權。
七、債務人得提存標的物的情形
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八、采過錯原則的違約責任的合同
口訣:可無畏贈倉官 對應法條
可無:即客物,客運合同旅客自帶物品毀損的
畏:即委,委托合同
贈:贈與合同
倉:倉儲合同
官:即管,保管合同
九、合同解釋規(guī)則
口訣:本意誠征灌木;對應法條
本:文本解釋
意:即義,文義解釋
誠:誠信解釋
征:即整,整體解釋
灌:即慣,習慣解釋
木:即目,目的解釋
十、旅客傷亡免責事由:建議
建:即健,旅客自身健康所致
議,即意,旅客故意所致
十一、貨運免責事由:理性托收
理:合理損耗
性:貨物自然性質
托:托運人過錯
收:收貨人過錯
十二、擔保無效的情形
口訣:財團祭祀擱事外
表面意思:對財團的祭祀先放一邊。
對應法條:
財:法禁止流通或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 團:社會團體違法擔保的
祭:即機,國家機關違法擔保的
祀擱:即司個,公司資產為個人債務擔保的
事:公益目的的事業(yè)單位違法擔保的
外:特定情形的對外擔保合同
十三、不可抵押的財產
口訣:監(jiān)押風箏既是公社所為
對應法條:
監(jiān)押:被扣押的財產
風:即封,被查封的財產
箏:即爭,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
既是:即集使,集體土地使用權(例外:四荒、鄉(xiāng)村企業(yè)廠房)
公社:即公設,公益法人的公益設施
所:土地所有權
為:即違,違法違章建筑
十四、登記方能生效的合同標的(時承運行倉)
時:即使,無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
承:承攬合同 運:貨物運輸合同
行:行紀合同 倉:倉儲合同
十五、舉證責任倒置情形:
(1)因新產品制造方法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差評的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2)因環(huán)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證明責任;
(3)因醫(y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yī)療機構就醫(y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yī)療過錯承擔責任。
十六、民事訴訟特殊時效
一傷未租寄,兩年有效期;三環(huán)被污染,四年有兩際;五年人壽險,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第一句指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的四種情況(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第二句指一般的訴訟時效為兩年。第三句含義是環(huán)境污染造成損害請求賠償?shù)脑V訟時效是三年。“四年有兩際”指的是國際貨物買賣和國際技術轉讓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四年。“五年人壽險”指的是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況。最后一句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十七、民法通則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適用
口訣:條約優(yōu)先,國際慣例;行為能力,可以定居;不動產權,所在法律;合同爭議,不選則密;侵權之地,同國法律;結婚之地,法院去離;扶養(yǎng)關系,被扶最密;動產死地,不動之律;外法慣例,不違公益。
說明:此章內容很重要,幾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訣,每句和一條對應,一對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則第八章 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 第一百四十二條 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依照本章的規(guī)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guī)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定居國外的,他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適用定居國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條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lián)系的國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條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適用當事人本國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發(fā)生的行為是侵權行為的,不作為侵權行為處理。
第一百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條 扶養(yǎng)適用與被扶養(yǎng)人有最密切聯(lián)系的國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條 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條 依照本章規(guī)定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慣例的,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十八、侵權法的口訣
侵權先論有無錯,一般侵權用過錯,特別侵權無過錯,雙方無錯用公平。
侵權屬法定之債,侵犯法定/絕對權,單方施不法行為。
一般侵權構成件:損害事實客觀存,違法行為有因果。
過錯適用客觀標(準),故意重大一般(過)失。 適過錯(原則)一般侵權:行為能力主體一。 過錯行為過錯責(任),責任(要件)免責(事由)相統(tǒng)一。
見義勇為大家為,一般侵權(人)先承擔。 無侵權人無力賠(償),受益人適當補償。 免責事由常法定,不違法(律)公(序良俗)可約定。
參照排除犯罪性(事由),授權防衛(wèi)與避險,自助受害人同意,不可抗(力)過錯(受害人+第三人)意外。
第三人故意重大(過失),完全過錯可排除。 受害人有錯自負,雙方都錯過失(相)抵,過失相抵范圍廣,(特殊侵權)無過錯責(任)重(大過錯)相抵,法院可以職權定。
共同加害構成(要)件:多人過錯直接(結)合,致害同一有因果。
直接結合連帶責,間接結合按份責,違法阻礙要記牢。
教唆幫助施侵權,參照共犯來解決。
共同危險(不知)何人侵,一起承擔連帶責,舉證無因果(關系)免責,對外連帶內按份。 共同訴訟不可分,部分免除全部減,法院應告知后果。
特殊侵權無過錯(責任)
職務侵權法人替(代責任),利用職務就認定。 擅自委托違(反)禁止,法人并不擔責任。 雇員侵權雇主替(代責任),故意重大(過失)連帶責,雇主事后可追償。
授權以內(與履行職務)內相聯(lián),擅自委托違(反)禁止,雇主應該擔責任。
一般雇員第三人,雇員過錯共(同)被告。 雇員工傷無過錯(責任),同時請求第三人。 雇主賠償可追償,發(fā)包(人明顯)過錯阿要連帶。
勞動關系不適用,工傷保險(賠償)勞動爭(議),仲裁不服才起訴,應參加未(參加保險)用工傷。
義務幫工被幫賠,明確拒絕不負責,硬要受傷予補償,故意重大(過失)連帶責。
高度危險故意免,重大過失可以減。 污染環(huán)境3年期,不可抗力采(取)措施,受害/第三人錯免,行政處理民訴選。
地面施工過錯推(定),證明警告可免責。 物件致?lián)p過錯推(定),不能證明就有責。 建筑物致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兩選一。
構筑物致人損害,欠缺(通常)安全(性)管理瑕(疵),第三人行為競合,先賠侵害(人)后追償。
設計施工有問題,設計施工人加入,承擔一方可追償。
堆放物過錯推定,證明無錯公平責(任)。 樹木損害分兩層:路旁樹木構筑物;林木果樹免責多,證明無錯可免責,不可抗力亦免責,受害(人)過錯可減免。
飼養(yǎng)動物無野生,野生動物國家補,免責事由兩過錯(故意),重大過失可減輕。
安保義務有法定,消極不作(為)是違法,受害人舉證過錯,
未疏保障安保無(責任),有錯相應范圍補(充賠償責任),
承擔以后再追償,單向必要共同訴(訟)。 未成人侵權要件:行為損害有因果,被監(jiān)護人先自付,不足部分監(jiān)護人,單位充當不承擔。
監(jiān)護(人)無錯亦有責,盡到責任適當減; 離婚共同(生活)一方先,不能獨立共分擔,補充(性)連帶要牢記。
如有委托監(jiān)護人,依然監(jiān)護人先付,委托(人)有錯連帶責。
教育醫(yī)療應不同,學生侵害與受傷,學校有錯相應賠,補充性連帶責任。 醫(yī)療單位無行為,單位有錯適當賠。 產品責任見合同。
定作(人)完全替代責,雙方同錯連帶責。 定作(人)無錯承攬(人)獨,替代責任不可追(償)。
十九、
1.關于贈與合同的撤消解除權:“兩公一德不能撤,經濟惡化解除權。不為扶養(yǎng)與義務,侵害親人罪難免;本人撤消一年內,其他有權僅半年。”
2.關于“合同單方特別解除權”:“退伙除名心不安,轉租轉包妨安全;拒印貨款用途變,五分之一解除權。”
二十、
1、無權代理導致的效力待定合同的撤消權: “無權有三,一月催告;拒絕追認,善意撤消。”
2、合同法規(guī)定的無效合同:“社會公共國家,非法豈為合法,惡意串通損害,強制行為違法!”
3、無效免責條款: “人身一般,財產大過!” 二十一、知識產權法:
1.著作權法:
1)作品的種類(第三條):
文字口述和戲劇,音樂舞蹈和曲藝,美術建筑與雜技,影視攝影與設計,地圖模型與程序。
2)著作權的合法免費使用(第二十二條):
個人用,作評論,報新聞,轉社論,公開講,作學問。國家機關行公務,五館陳列存版本。免費表演不賣票,畫/錄室外藝術品,發(fā)表作品改盲文。
3)合作作品的著作權:
人身不能讓,著作可共享。作品單獨賣,合理來分贓。(人身權不能讓渡,著作權可以共享,單個作者可獨自簽使用合同,只要給合作人共分報酬就行了)
4)著作權的保護
保護期內受保護,五十年中有著述。永遠擁有無限期,署名修改完整度。
著作權保護期限,作者死后五十年的12月31號。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完整性保護不受時間限制。
5)匯編作品的權利規(guī)定
匯編權力屬作者,你想匯編來找我。挨個作者給毛毛,匯編作品權你得。
6)著作權國際保護的條件
屬人屬地發(fā)表地,參與知保伯爾尼
解釋:無論作者、經常居住地、作品發(fā)表地,任何一者參加了伯爾尼保護知識產權公約,那么作品都受保護。
7)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有約從約,無約受托!
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屬于受委托的作者。
8)著作權使用的各種情形:
報刊廣播電視臺,轉發(fā)文章不給錢。政經時事加宗教,就連作者也不尿。選取作品進教材,不鳥作者但給錢。(不用通知)
播放作品表演權,不經許可但給錢。
不要門票玩義演,原作者也不給臉。
2.商標法:
1)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圖、文(第十條): 三國一官和兩紅,民、夸、害、地名。
解釋:三國,國旗、國徽、國歌,一官,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相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兩紅,紅十字,紅新月;民,帶有民族歧視性的;夸,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害,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或其他不良影響的;地名。
2)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第十一/十二條): 通用/直接/無特征,外帶三維標志形,不予注冊并禁止。
解釋: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3)使用(第十三/十五/十六條): 馳名商標別碰;越權注冊不可;地理標志誤導。使用商標違法(第44/48條):
4)商標申請(條例第18/19條):
申請優(yōu)先,使用在前,協(xié)商不成,再來抽簽
3.專利法:
1)申請日前六個月不喪失新穎性的情形(第24條): 三會兩首一泄露
解釋:(一)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規(guī)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fā)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2)不授予專利的客體(第25條):科智疾,品原子 :
(一)科學發(fā)現(xiàn);
(二)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授予專利權。
3)強制許可的條件(第48--51條):
合理條件,經過三年,非常情況,公共利益,重大技術進步,顯著經濟意義。不獨占,不亂許,要付費。
4)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第63條):自己制造,先期制造,臨時過境,科研使用。
二十一、婚姻法
1)婚姻財產的規(guī)定
婚前財產加孽息,婚后依然歸自己。
繼承補償專用品,婚前婚后屬個人。
個人財產有收益,一起養(yǎng)老補安置。
2)婚姻可撤銷、無效情況:
脅迫婚姻一年消,親齡重病屬無效。
解釋:受脅迫締結的婚姻,可在一年內提出撤銷,近親屬、不到法定結婚年齡、重婚、不適合結婚的疾病的婚姻可申請宣布無效。但起訴時已經到達合法年齡的不算。
二十二、繼承法
1)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和遺囑競合時,前者優(yōu)先,如不沖突可并存。(遺贈協(xié)議先遺囑,如不沖突可并存)
2)作者死亡五十年,繼承人得發(fā)表權。(受遺贈人)
3)過繼關系兩代人,撫養(yǎng)才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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