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陶諧傳》閱讀答案解析
陶諧,字世和,會稽人。弘治八年鄉(xiāng)試第一。明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請命儒臣日講《大學衍義》,孝宗嘉納之。正德改元,劉瑾等亂政。諧請以瑾等誤國罪告先帝,罪之勿赦。瑾摘其訛字令對狀,伏罪乃宥之。帝命中官崔杲等往江南、浙江織造,杲等復乞長蘆鹽引。諧再疏爭皆不聽諧當出理邊儲以工科掌印無人請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諧下詔獄廷杖斥為民旋榜為奸黨又誣以巡視十庫時缺布不奏,復械至闕下杖之,謫戍肅州。瑾誅,釋還鄉(xiāng),其黨猶用事,竟不獲召。嘉靖元年復官。未至,除江西僉事,轉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采以為埽①?偫矶加氛埻菩兄T道,歲省費鉅萬。遷參政,歷左、右布政使,皆在河南。久之,疏言:“守令遷太驟,宜以六年為期。言官忤旨,當優(yōu)容。養(yǎng)病官才力堪任者,毋終棄。”時南京御史馬敭等劾王瓊被逮,而新例養(yǎng)病久者率不復收敘,故諧以為言。又奏:“今天下差徭煩重。既有河夫、機兵、打手、富戶、力士諸役,乃編審里甲,復征曠丁課及供億諸費。乞皆罷免!钡鄄杉{之。
尋遷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荜惏钊、許折桂等突入波羅廟,欲犯廣州,為指揮李筜所蹙。邦瑞投水死,折桂還所執(zhí)指揮二人,乞就撫。諧居折桂等東莞,編為總甲,使約束其黨五百人為新民。兵部以降賊群聚,恐乘隙為變,令解散其黨。瓊山沙灣洞賊黎佛二等殺典史,諧復剿平。為總督三年,俘斬累萬。九廟災,自陳致仕歸。卒,贈兵部尚書。隆慶初,謚莊敏。
。ㄟx自《明史·陶諧傳》)
【注】埽(sào):把樹枝、秫秸、石頭等用繩子捆緊做成的圓柱形的東西,用以保護堤岸防水沖刷。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諧再疏/爭皆不聽/諧當出理邊儲/以工科掌印無人請/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諧下詔獄廷杖/斥為民/旋榜為奸黨/
B.諧再疏/爭皆不聽/諧當出理邊儲/以工科掌印無人/請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諧下詔獄廷杖/斥為民/旋榜為奸黨/
C.諧再疏爭/皆不聽諧/當出理邊儲/以工科掌印無人請/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諧/下詔獄廷杖/斥為民/旋榜為奸黨/
D.諧再疏爭/皆不聽/諧當出理邊儲/以工科掌印無人/請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諧/下詔獄廷杖/斥為民/旋榜為奸黨/
11.下列對文中加點同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鄉(xiāng)試是中國古代科舉考試之一,低于縣級考試,中試者為舉人,第一名叫解元。
B.中官是古代專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成員役使的官員,又稱太監(jiān)、宦官或閹人。
C.里甲是明代社會基層組織,里甲設里長,里長負責征收糧稅、監(jiān)督生產(chǎn)等事宜。
D.九廟是古時帝王的祖廟,本為七廟,王莽當政時又增加兩廟,后歷朝皆沿此制。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陶諧初入仕途,注重宣講經(jīng)義。他于弘治八年參加鄉(xiāng)試考中第一名,從此踏上仕途,于是他請一些儒臣每天講解《大學衍義》,皇帝也非常支持。
B.陶諧揭露權貴,遭遇權佞打擊。陶諧揭發(fā)劉瑾等權臣禍國亂政的罪責,以致遭到劉瑾的中傷,他先是被關進監(jiān)獄受杖刑,后被貶滴戍守肅州。
C.陶諧關心民生,上書進諫皇帝。他認為國家徭役已很繁重了,在編制里甲戶口時,應該免除額外征收外出壯丁的各種費用,皇帝采納了他的建議。
D.陶諧招撫降寇,力保地方安寧。他總督兩廣軍務時,將被李筜擊敗后投降的許折桂及其部眾五百余人編為總甲,安置在東莞,使他們成為新居民。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諧請以瑾等誤國罪告先帝,罪之勿赦。瑾摘其訛字令對狀,伏罪乃宥之。(5分)
。2)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采以為埽。(5分)
參考答案
10、D (諧再疏爭,皆不聽。諧當出理邊儲,以工科掌印無人,請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諧,下詔獄廷杖,斥為民,旋榜為奸黨。)
11、A
12、A
陶諧,字世和,會稽人。弘治八年鄉(xiāng)試考取第一名。次年成為進士,選授翰林院庶吉士,授官工科給事中。奏請皇上命儒臣每日進講《大學衍義》,孝宗嘉許并采納他的.建議。
正德初年,太監(jiān)劉瑾等人擾亂朝政。陶諧奏請以誤國罪告劉瑾等于先帝靈前,對他們定罪并不予赦免。劉瑾摘取奏章中的錯字命令他認罪招供,陶諧服罪后方得寬恕;噬厦罨鹿俅揸降热饲巴、浙江視察織造,王杲等人還請賞運銷長蘆官鹽的憑照。陶諧兩次上疏反對,皇上都不聽從。陶諧奉命外出清理邊境儲備,因工科無人掌印,奏請出發(fā)后派遣官員代理職務。劉瑾遂借機中傷,矯皇上令將陶諧投入監(jiān)獄,并處以廷杖,將陶諧貶斥為平民。接著張榜宣布陶諧為奸黨。又誣告他在巡視各倉庫時發(fā)現(xiàn)布匹缺少而不上奏,再次將陶諧戴上刑具拖至宮門外杖責,并將他貶往肅州戍守。劉瑾被處死后,陶諧獲釋回鄉(xiāng),因劉瑾的黨羽仍然當權用事,竟未獲召用。
嘉靖元年恢復原官。尚未到任,被任為江西僉事,轉任河南管河副使。陶諧命令百姓沿河栽種楊柳,旁邊再種植蘆葦,有水災時用作防洪材料。總理都御史奏請在各道推行這項做法,每年省下數(shù)萬運輸蘆葦?shù)馁M用。提升為參政,歷任左、右布政使,其任都在河南。
過了一段時間,陶諧上疏說:“知府、知縣官員任命升調太快,任職應以六年為期。諫議官違背皇上旨意,應當予以優(yōu)待寬容。對于有才干能勝任職務在家養(yǎng)病的官員,不要棄之不用!碑敃r南京御史馬敭等人因彈劾王瓊而被逮捕,根據(jù)新定條例,養(yǎng)病長久的官員不再重新敘用,所以陶諧為此而上疏。又上奏說:“現(xiàn)在天下差役繁重,已設有河夫、機兵、打手、富戶、力士等勞役,但編審里甲戶口時,又要征收外出壯丁的賦稅及供給等費用。乞請一概免去!被噬喜杉{了他的意見。
不久升任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海上賊寇陳邦瑞、許折桂等人突然攻入波羅廟,想要進犯廣州,被守軍指揮李嶅打敗。邦瑞投水自殺,近掛放還所俘指揮二人,請求接受朝廷招撫。陶諧將折桂等人安置在東莞,收編為總甲,令近掛等約束其部下五百人成為新居民。兵部因投降的賊寇集中定居,擔心他們乘機作亂,命令解散賊黨。不久,陽春縣的盜賊趙林花等人攻打縣城,與德慶州盜賊鳳二全勾結作亂,陶諧攻破一百二十五座山寨;噬险f:“陶諧的功勞應加記錄,但以前縱容盜賊為患的又是誰呢?”于是只賞賜陶諧銀幣。瓊山縣沙灣洞賊盜黎佛二等人殺害本縣典史,陶諧又前往討平剿滅盜賊。陶諧任總督兩廣軍務三年,俘獲斬殺盜賊累近萬名。后因母親去世回鄉(xiāng)服喪。服滿后起用為兵部左侍郎。九廟火災,陶諧自陳有罪辭官回鄉(xiāng)。去世后,追贈兵部尚書。隆慶初年,謚號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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