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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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qū)招生委員會、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屬高中階段學校,有關高等院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7〕27號)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招〔2017〕2 號),現將《廣東省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做好招生宣傳工作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及招生學校要加大招生宣傳力度,建立統(tǒng)一公布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政策和發(fā)布重大信息的渠道,宣傳國家和省發(fā)展現代職業(yè)教育的方針和中等職業(yè)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資助政策,以及職業(yè)技術學校的招生信息及辦學特色、就業(yè)情況、升學途徑等情況,提高人們對職業(yè)教育的認可度。
各地要積極利用省中招服務平臺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各高中階段學校要把省中招服務平臺“信息查詢”端口和市、縣(區(qū))招生委員會門戶網站作為招生信息的官方發(fā)布渠道。市、縣(區(qū))招生委員會要將經批準的在本地區(qū)招生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含省屬中等職業(yè)學校)名稱、屬性(公辦或民辦)、學校等級、特色骨干專業(yè)、辦學地址、聯系電話、網址、招生人數、年收費標準、免學費政策等在門戶網站向廣大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宣傳。各初中學校要向學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階段招生政策、信息、規(guī)定和要求;要將市、縣(區(qū))招生委員會的統(tǒng)一招生信息發(fā)布平臺在學校門戶網站顯眼處提供鏈接。
二、嚴格執(zhí)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管理規(guī)定
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積極穩(wěn)妥推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保障教育公平,促進普職教育協調發(fā)展。全省公辦普通高中嚴禁招收擇校生;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按初中學校在校生數和實施素質教育情況,直接分配到區(qū)域內各初中學校,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掛讀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同時,要積極、穩(wěn)妥地落實本地區(q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的相關政策。
錄取照顧政策:復退軍人子女入讀高中照顧政策,按《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復退軍人服務體系的意見>的通知》(粵委辦〔2017〕2號)執(zhí)行。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的優(yōu)待辦法按《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軍區(qū)政治部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干〔2013〕138號)執(zhí)行。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或夫婦雙方均屬農業(yè)戶口的'純二女結扎戶的女孩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優(yōu)惠政策,按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決定》(粵發(fā)〔2006〕9號)執(zhí)行。
三、繼續(xù)做好中高職貫通(含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試點工作
為主動適應廣東經濟社會發(fā)展對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今年,我省繼續(xù)在部分高職院校和普通高校師范分院開展“五年一貫制”(以下簡稱五年制)招生培養(yǎng)改革試點工作,招收具有廣東省戶籍的初中應、往屆畢業(yè)生和符合廣東省隨遷子女報名條件的非廣東省戶籍初中應、往屆畢業(yè)生。各有關高職院校要根據有關文件的要求,積極穩(wěn)妥地開展五年制招生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同時,繼續(xù)擴大中職畢業(yè)生升學的比例,扎實推進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試點的招生工作。各地要認真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各初中學校要積極配合做好初中畢業(yè)生參加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招生報名工作,中職學校要及時、準確完成新生錄取備案工作。為加強管理,“三二分段”試點中職學段的新生必須在省中招平臺進行錄取備案。高職院校要高度重視高職學段的轉段選拔考核工作,及早公布招生章程,嚴格審核報考資格,會同對口中職學校共同做好轉段考核工作,高職學段錄取工作由“三二分段”對口招生的高職院校組織實施。各高職院校根據招生計劃在轉段考核完成后,將錄取原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核準后正式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按照教學計劃頂崗實習,準備就業(yè)或參加其他類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試。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招生學校、招生計劃編制和錄取方式另文通知。
四、利用省中招服務平臺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和招生周報工作
各地級以上市可在省中招服務平臺直接進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未在省中招服務平臺直接錄取的地市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將普通高中錄取數據導入省中招服務平臺。2018年開始,省中招服務平臺的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數據,將作為省級主管部門的基礎數據,與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管理(含畢業(yè)證書發(fā)放)、升學考試等業(yè)務對接,成為其業(yè)務辦理的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高中階段學校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省中招服務平臺的操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務平臺錄取普通高中新生的地級以上市,須于4月1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需要技術支持,或需要對平臺現有功能進行增改的,可與省教育考試院聯系。
為及時掌握各地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進展情況,2017年將繼續(xù)實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周報制度。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周報從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由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能部門分別統(tǒng)一填報;普通高中學校周報從8月1日起至9月8日止由各市教育局職能部門統(tǒng)一填報。請有關單位登陸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平臺填報到當天止的累計招生數據(網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lq/)。
五、其他事項
為提高工作效率,我們將《廣東省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廣東省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掛省教育考試院網頁,供下載電子文檔,不再印發(fā)紙質文件。
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有關業(yè)務部門聯系電話。省教育考試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處聯系電話:020-38627921;省教育考試院信息管理處聯系電話:020-38746822、020-38627913;省教育廳發(fā)展規(guī)劃處聯系電話:020-37627750;高中與中職教育處聯系電話:020-37626936;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技工教育管理處聯系電話:020-83372995、020-83395127。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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