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擔保合同范本
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那么大家知道企業(yè)擔保合同范本要怎么寫嗎?下面一起來看看!
企業(yè)擔保合同范本一
編號:
甲 方(保證人):
公司名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賬 號:
乙 方(債權人):
公司名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人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 )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
第一條 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金額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交易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yè)務種類為 ,幣種為 ,本金額數(shù)額為(大寫) ,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或乙方發(fā)現(xiàn)產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或業(yè)務逾期沒得到保證,乙方有權選擇優(yōu)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向甲方提出申請,終止協(xié)議(合同),甲方退還雙方手續(xù)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zhí)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yōu)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shù)額范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 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項下業(yè)務為信用證或銀行承兌匯票,則保證期間為墊款之日起兩年;分次墊款的,保證期間從每筆墊款之日起分別計算。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guī)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guī)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guī)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xié)議、其他協(xié)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若本合同項下主合同為《銀行承兌協(xié)議》,則甲方保證主合同債務人與承兌匯票的持票人、背書人或其他當事人發(fā)生的任何票據(jù)及非票據(jù)糾紛,均不影響甲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向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8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xiàn)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jīng)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jiān)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jīng)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fā)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yè)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fā)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jīng)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fā)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jīng)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人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3若甲方為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對甲方應當支付的款項有權在甲方開立
于 。乙方在甲方賬戶中劃收款項時,賬戶中的幣種與主債權幣種不同的,按劃收當天乙方公布的牌價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y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fā)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
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fā)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9.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9.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9.4本合同甲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
企業(yè)擔保合同范本二
合同編號:____
債權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或“債權人”)
保證人:_____ (以下簡稱“乙方”或“保證人”)
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 (以下簡稱“債務人”))于 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為 的《 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經(jīng)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權利的實現(xiàn),乙方愿意作為債務人的保證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乙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人民幣(大寫) 元;利率為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證方式
第二條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清償本合同擔保范圍內債務時,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清償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三、保證擔保的范圍
第三條 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四、保證期間
第四條 乙方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債務人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據(jù)主合同之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則乙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兩年。
第五條 主合同中約定主合同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甲方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五、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第六條 乙方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jīng)過乙方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條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條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第十條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信用卡惡意透支等行為。
第十一條 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發(fā)生對乙方擔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經(jīng)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股權轉讓、增資、減資等。;
3.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4.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做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5.乙方擬申請破產或被其他甲方申請破產。
6.乙方或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9.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乙方正常經(jīng)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0.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jīng)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 主債權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shù)模曳匠兄Z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同意當債務人也為主債權提供物的擔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先以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
六、違約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與承諾的,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七、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六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八、通知與送達
第十七條 甲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EMAIL:
第十八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fā)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是十七條所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yè)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fā)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變更其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lián)系方式視為有效。
九、特別提示
第二十條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xié)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jīng)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xié)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兩份、乙方執(zhí)一份。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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