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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質押的合同范本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物質押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貨物質押的合同范本1
合同編號: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稱“甲方”)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xié)商,乙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貨物作為當物質押給甲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貨物質押。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當物
1.1乙方自愿將自有的________(以下簡稱“貨物”),規(guī)格________ 數(shù)量 ________(該數(shù)量由雙方點庫確認)帳面價格 ________質押典當給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貨物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1.2經甲方對典當貨物進行評估,估價此典當貨物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條 當物擔保范圍及處置當物后的清償順序
2.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大寫______元(¥_____ )及按第四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和質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2當戶續(xù)當?shù),續(xù)當期內所產生的2.1中的相關費用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2.3絕當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或者甲方實現(xiàn)質押權后,乙方任何還款、甲方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均按以下順序清償甲方的債權:
2.3.1 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
2.3.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2.3.3 當金本金
第三條 當金、借款用途及典當期限
3.1借款數(shù)額(當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為 ,乙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并隨時接受甲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
3.3典當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日,(典當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雙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續(xù)當?shù),雙方另行簽署《續(xù)當合同》,《續(xù)當合同》上確定的典當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典當終止日,除《續(xù)當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xù)當期間繼續(xù)有效。
第四 利息、費率
4.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___ %、月利率為___ %,合計為___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shù)從甲方發(fā)放當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___月綜合費大寫 _________ 元(¥_________)。
4.3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xù)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除《續(xù)當合同》另有約定外,依照本條執(zhí)行。
4.4若甲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當物的移交與保管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移交甲方占有,法律要求辦理登記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起 日內辦理登記。
5.2典當期間,甲方負責質物的安全并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第六條 登記及保險
6.1需要辦理登記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會同甲方向當?shù)毓ど痰怯洸块T申請動產擔保登記,申領登記證明,登記證明交甲方保管。
6.2屬可燃物資或易損貨物的,質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貨物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甲方要求為質押物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應長于質押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優(yōu)先支付給甲方。
6.3質押期間質押貨物發(fā)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償還甲方貸款本息及綜合費用(以下簡稱貸款本息)。賠償金扣除貸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第七條 當物的處分及流動限制
7.1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質押物轉讓、贈與、遷移、變賣、抵償債務、再抵(質)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本合同項下質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銷售質押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將銷售所得款項提前償還甲方貸款本息。
第八條 當金的`發(fā)放
8.1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發(fā)放當金:
8.1.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已生效且持續(xù)有效并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項下?lián)N餀嘁淹ㄟ^辦理抵押或質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并持續(xù)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質押典當?shù),已經將質物移交甲方;
8.1.3沒有發(fā)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為當物辦理保險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辦理保險,并將保險單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決條件: 。
8.2在本合同8.1所列條件全部滿足且乙方辦妥相應的典當手續(xù)后,甲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發(fā)放當金。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當金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當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8.3如應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將當金發(fā)放給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當戶本人)時,乙方應簽署付款指示書。
第九條 續(xù)當
9.1 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續(xù)當,經甲方同意續(xù)當?shù),乙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甲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續(xù)當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對續(xù)當之前發(fā)生的債權進行對賬。
9.2 乙方在超過9.1款規(guī)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請續(xù)當?shù),經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續(xù)當。
9.3 除《續(xù)當合同》另有約定外,續(xù)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四條。
第十條 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置當物:
1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當金用途;
10.2 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0.3 當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抵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lián)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等)當物;
10.4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乙方應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xù),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0.5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乙方應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xù),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0.6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現(xiàn)后 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xù)的除外;
10.7 拒不接受甲方經辦人對抵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甲方對乙方貸款用途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jiān)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0.8 出現(xiàn)其它嚴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 贖當和提前贖當
11.1到期后乙方憑當票、本典當合同及個人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甲方贖回當物,甲方將當物及相關權利憑證返還乙方。
11.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提前贖當),但乙方必須已償還截止至在該提前還款之日的所有到期應付款項。
11.3乙方提前償還部分的金額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且必須為人民幣的整數(shù)倍數(shù)(提前償還最后余欠的金額除外)。
11.4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典當綜合費按實際典當月數(shù)(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乘以本合同約定的月綜合費率計算收取。
第十二條 絕當
當期期滿5日后,乙方既不贖當也不續(xù)當?shù)募礊榻^當,如發(fā)生絕當,乙方在此確認:
12.1甲方有權直接變賣、拍賣當物,并以變賣、拍賣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償還甲方的當金、綜合費用及其他費用。
12.2乙方自愿放棄對甲方變賣、拍賣價格的爭議權和抗辯權。
12.3甲方有權就當物實行無底價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綜合費用、利息、稅費、訴訟費、違約金、拍賣費等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13.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3.4乙方保證當物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經授權其有合法的處分權。
13.5乙方確認當物無任何財產、產權糾紛,亦未對其典當物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未簽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無出售,無轉讓、無按揭貸款)。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逾期違約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乙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___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4.1.2乙方如逾期償還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shù)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4.1.3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14.2 乙方違反14.1的其他約定,甲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4.2.1 按當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14.2.2 要求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4.2.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費用;
14.2.4 本條違約責任與14.1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4.3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fā)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每日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違約金。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送達
16.1 甲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LL:
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LL:
16.2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fā)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16.1所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6.2.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16.2.2如為傳真,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16.2.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16.2.4如交由專業(yè)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16.2.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fā)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16.3任何一方變更其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lián)系方式視為有效。
第十七條 附 則
17.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需辦理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全部付清時失效。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登記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續(xù)當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本頁為簽章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貨物質押的合同范本2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shù)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___。
2.數(shù)量:___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shù)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jiān)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fā)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fā)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xié)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铩?/p>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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