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物業(yè)管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北京XX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yè)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qū)域為 座 單元,本單元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筑面積為同一面積)。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創(chuàng)業(yè)大廈物業(yè)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yè)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yè)費(此費用不包含用戶自用電費、電話費、網絡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yè)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yè)費( 個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及物業(yè)費保證金(相當于 個月物業(yè)費)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xù)。
3、物業(yè)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后10日內,并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yè)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xù)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yè)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后,須立即將物業(yè)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yè)費為每 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于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物業(yè)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戶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賬號: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yè)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占用費
(3)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制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啟時間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qū)域及按規(guī)定使用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備。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各項管理規(guī)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4、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雇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大廈的相關規(guī)定。甲方的雇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為,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甲方置于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托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tài)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yè)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于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甲方進駐大廈后,不得私自改變建筑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墻面張貼設置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筑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樓內公共空間。
8、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審核通過,并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fā)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用戶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11、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qū)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fā)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yè)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準后,按乙方批準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樓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13、未經乙方批準,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14、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guī)定存放車輛。違反規(guī)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15、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設備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fā)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16、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后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場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監(jiān)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7、由于甲方系統設備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設備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guī)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并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2、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tài)或采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guī)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fā)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jié)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并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yè)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guī)定正常進行。
4、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qū)域和外部周邊環(huán)境的清潔衛(wèi)生。
5、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衛(wèi)、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6、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yè)管理公司提供的設備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7、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chuàng)造優(yōu)美、舒適的工作環(huán)境。
8、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guī)定的建筑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qū)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并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征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9、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并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guī)則停放車輛。
10、發(fā)生緊急情況和突發(fā)事件時,乙方有責任采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1、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戶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戶;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12、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13、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guī)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2、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yè)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筑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違約在公共區(qū)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執(zhí)行本協議發(fā)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qū)法院解決。
八、附則
1、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guī)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zhí)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zhí)行性不受影響。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于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以中文為準。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XX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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