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時間飛快,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經過這段時間的努力后,我們在不斷的成長中得到了更多的進步,是時候仔細的寫一份工作總結了。但是卻發(fā)現(xiàn)不知道該寫些什么,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司法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司法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篇1
為貫徹市局“三夏”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通知精神,我們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積極化解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切實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wěn)定,現(xiàn)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
為使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黨工委專門召開了機關干部、居主要干部會議進行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了以辦事處書記為組長、各科室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負責此項工作的指導、匯總工作。
二、提高法制觀念,強化法律意識
為了營造這次活動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體干部積極開展法律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真正做到了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進村入戶進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各包居干部還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工作,通過普法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法律意識,為構建“平安和諧沁園”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輿論思想環(huán)境。
三、強化基層建設,發(fā)揮群防群治力量
我們在工作中盡可能的將一些小矛盾就地解決,按照依法及時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盡量把潛在的隱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工作中按照以民為本的原則,做到不擾民、不驚民,耐心認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樹立社會良好風氣,使廣大群眾道德觀念有了進一步提高。針對當前農村宅基地、鄰里關系、土地承包等重點問題明確了領導和調處小組及時跟蹤調處,綜治辦、司法所做到定人定點,排查調處,積極防范,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上報制度,促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規(guī)范化、制度化、經;4舜蚊芗m紛集中活動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6起,通過進村入戶,走訪群眾,現(xiàn)已調處解決5起,移交有關部門處理1起,其中防止集體、越級上訪1起2人,解答法律咨詢20余人次,調解成功率達100%。
四、完善機制,促進調處工作開展
在總結工作經驗的同時,我們也認識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將按市局要求,繼續(xù)深化對居級的調解組織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做好聘用居級專職調解員的前期準備工作。結合綜治工作,協(xié)調好各部門,堅持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長效機制。完善好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做好當?shù)孛芗m紛的調處和預測見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司法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篇2
今年以來,縣司法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政法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 “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積極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預防、排查、調處工作 ,充分發(fā)揮了維護社會穩(wěn)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截至目前,我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213件,調解率為100%,調解成功2196件,調解成功率為99%。
在工作中,我們主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抓網絡建設
一是按照“五有” “四落實” “六統(tǒng)一”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縣、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組四級人民調解網絡建設,目前全縣10個鄉(xiāng)鎮(zhèn)、152個行政村、4個社區(qū)的調委會的建設全面達到標準要求。
二是積極推行第三方調解機制建設,今年新增建立了醫(y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使行業(yè)性專業(yè)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達到了11個。通過這兩項建設,目前全縣共有177個調委會,調解人員633人,基本實現(xiàn)了人民調解組織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調解網絡,解決了有地方調解,有人調解,有制度規(guī)范運行的的問題。為迅速有效調處矛盾糾紛工作夯實了基礎。
二、抓隊伍建設
調解隊伍素質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關鍵,因此,我們時刻注重人民調解隊伍的'建設。
一是高標準高要求選拔、聘用人民調解員,所選拔聘用的調解員必須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熱心、有文化、懂政策、懂法律
二是加強業(yè)務培訓,本著分級培訓的原則,逐層展開,即縣局培訓鄉(xiāng)鎮(zhèn),鄉(xiāng)鎮(zhèn)培訓村一級,村級培訓屯組調解員,一級培訓一級,使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員的調解工作水平得到整體提高。
三是建立目標責任管理制度,落實激勵獎懲機制,強化調解人員的責任意識,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F(xiàn)在全縣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講政治、講奉獻、業(yè)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調解員隊伍,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抓排查工作
一是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蓋、無盲區(qū)的網絡化大排查工作格局: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轄區(qū)的矛盾糾紛和隱患,企事業(yè)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和隱患,行業(yè)性、專業(yè)性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行業(yè)或專業(yè)領域的矛盾糾紛和隱患。
二是采取普通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對村組、社區(qū)、廠礦、企事等進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糾紛信息,掌握糾紛苗頭;重點排查相結合主要是對困難人群多、矛盾糾紛多、工作難度大的村、屯、社區(qū)、廠礦、企事業(yè)單位開展有針對的排查,重點排查涉及民生的醫(yī)療糾紛、交通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征地拆遷等矛盾糾紛,排查越級上訪、治安隱患、群體性的事件等苗頭線索,做到底數(shù)清、情況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以上的排查,專項排查主要是在重要節(jié)點、敏感時段,針對特定區(qū)域、特定行業(yè)和領域開展專項排查。
四、抓調解工作:
一是堅持以前創(chuàng)新的“三種方式”,增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實效性。1、堅持以百育鎮(zhèn)九合村“流動調解”為示范,指導鄉(xiāng)鎮(zhèn)、村調委會推廣“流動調解”和“調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間地頭、群眾家中及時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收到了“調解一案、普法一場、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二是堅持組織人民調解員開展了“走訪”活動。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糾紛早發(fā)現(xiàn)、早調處、早化解。三是堅持“以農事村辦”為平臺,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使調處重大、疑難糾紛更趨于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要求各調委會就本轄區(qū)的矛盾糾紛或本行業(yè)、專業(yè)領域的矛盾糾紛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根據(jù)矛盾糾紛的不同類型、化解的難易、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和后果的嚴重程度,認真制定相應的調處方案,及時進行調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項機制”,發(fā)揮“三項機制”作用。一是預防機制。堅持把工作主體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層調解員,及早發(fā)現(xiàn)矛盾糾紛,采取多種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及時普法預防,增強廣大人民群眾自我管理的能力,減少了各類矛盾糾紛的發(fā)生。二是調處機制。針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做到小事不出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xiāng)鎮(zhèn)。一般糾紛,由村(社區(qū))及調解小組及時解決;對于涉及多個部門或久調未決的疑難糾紛,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務中心協(xié)調有關部門實行聯(lián)合調處。三是督辦機制。實行了領導督辦、跟蹤督辦、會議督辦等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專門工作匯報,針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部署,確保了排査調處工作的連續(xù)性。。
四是圍繞重大項目建設,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針對新山工業(yè)園區(qū)等重大項目相繼落戶田陽,土地征用引發(fā)的土地山林糾紛、征地款分配糾紛等矛盾日益凸顯特點,我們積極調動干部力量,成立專案組,實行單位包案、一名領導負責、一個調解工作組,廣泛深入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棘手的矛盾糾紛,為重大項目的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保障?h委、縣政府、縣司法局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成員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領導小組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是工作經費保障有力。我縣將人民調解業(yè)務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并做到?顚S,還根據(jù)工作情況適時下?lián)軜I(yè)務經費。制定《田陽縣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及獎勵辦法》,落實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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